有人說閱讀是為了享受,來取悅自己的大腦;閱讀是接收,得到作者告訴我們的某些信息,可這些都是被動的,你有試過慢下來,主動去思考一篇文章嗎?在這個快餐化閱讀時代,如果你不能第一眼得到我的心,那么你就否讓我看了,這大概也是網文盛行,名著沉寂的原因,可名著包含的思考量,為我們所不耐煩,卻是我們不可估量的。
記得我還是少年時,雖然長相算不上閉月羞花過目不忘,可臭脾氣還是數一數二能夠讓人咬牙切齒的,這主要體現在我高中中二時期寫文章的倔上,那時候老師一直碎碎念的告訴我們應該怎樣寫作文,我還記得她說,你寫一篇文章應該讓讀者知道你的意圖,你想要表達的觀點,讓讀者知道你寫此文的目的。年少的我很不以為然,我覺得哪怕是給老師閱卷的文章,都一定要寫出自己想要的深度,當然那些年我的文章只被貼上了故弄玄虛,觀點模糊的標簽,我不怪老師,只怪我不是魯迅之類的大拿,沒資格讓別人花時間分析我的文章??芍钡浇裉?,我死皮賴臉寫著文又活了這么多年,我依舊覺得一篇好的文章,所得的收獲應該是自己感悟出來的,而不是作者白紙黑字告訴你的。
一篇好的文章應該具有一種引導人思考的品質,就像一千個觀眾就有一千個哈姆凱特,我認為哈姆凱特最成功的地方就在這里,他用一個故事打開了一千個不同的大腦,去為這個故事續寫了一千種不同的解讀方法,何其成功。我這人看書就有這樣的毛病,凡是讀者白紙黑字告訴我的,我都懶得繼續往下看,因為他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已經告訴我了,接不接受才是他留給觀眾的事?,F在的文章多抱有一種說服傾向,我讓你相信我的話,或者我讓你感受到我描寫的氛圍了我就成功了,可這樣的閱讀,如果運氣好能夠讓你得到某些知識經驗,運氣不好只能是浪費時間,而能讓人思考的文章,每個人的所得都應該是不一樣的。
十八歲之前,我喜歡看那些有功底的文章,所謂的功底包括精心修飾的句子,恰到好處的布局,新穎別致的詞匯,這些都能極大的取悅我的眼睛。十八歲以后,我更看重那些修飾詞后的名詞,我開始明白,一個故事,華麗的詞藻只能取悅一個人的眼,不能打動一個人的心。那么打動人心的是什么呢?是那些描寫悲情時的一萬種寫法?還是描寫喜慶時運用的新穎別致的詞匯?
談談我看文的癖好,我很喜歡一部電影的講述手法,相信很多人也看過,《二十二》,用鋒利的文字寫隱含的感情,全篇沒有悲情的敘述,沒有賣慘叫痛,可他講故事的方法讓每個人都感受到了痛,文章也一樣。能夠讓人思考的故事,不是鋪天蓋地的告訴你我要說什么,而是作者寫百分之二十,剩下的由讀者自己思考。你是一個學生,就有學生這個年齡的收獲,你是一個商人,就有商人這個身份的收獲,尤其是講故事,好的故事是沒有結尾的,結局自在思考。
最后愿你讀到的每篇文章,都能調動你的腦細胞,思考故事,思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