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回來的一個月一直郁郁寡歡。
在京受到的打擊是幾重的,還好堅強如老妹我,沒什么事是扛不過去,擦干淚,巧巧在畢節被斌斌無情地傷害但不還要靠行騙來弄口飯吃嗎?!
去北京是去看人的。
喜歡麗麗王要追溯到2006年,我未成年前最易受感染的年紀。至于當時有多癡迷他,我也記不得了,博客都早就關停了。他的文字熱情直接燒毀了一個高考考生的百無聊賴,間接導致我又重新過了一遍叛逆期,并且把成績拖低50分落進了TOP4的4里。
那一年,還好認識了他,我才沒有成為一個毫無情趣的考試機器。直到翻起當時的文檔,才記起原來喜歡英倫搖滾是他,喜歡林達是他,喜歡本格派是他,喜歡用屎尿屁宣泄的是他,喜歡賈樟柯是他,喜歡插科打諢是他,喜歡葉子楣是他——原來我看的總統是靠不住,光榮與夢想,東野圭吾,聽的恐怖海峽,radiohead,看的那么多狗13文藝片,寫的博客,入的黨,再留學英國,林林總總,起因都是他。這么多年,它們成了一種相當自然的習慣,竟然讓我忘記了這一切的開頭。我也繼承了那些熱情,不知天高地厚,悶騷,坦誠,還有孤獨。此后的故事都是它們自己演繹的,比如和一個山西籍男生戀愛,再和創業者交往,里邊有多少求之不得的成分,我并沒有刻意為之,只是單純地喜歡——復盤一看,原來這喜歡的成分也不純——18歲,我在博客上一字一頓的寫:成年了,我要嫁給麗麗王。
其實,成年了,不嫁給麗麗王才是最好的。童話是你喜歡的人,這十來年間從一個博客網紅成了成功人士,你也看上去有機會湊近了;現實是這個讓你與世界有深深情感羈絆的男人,根本不喜歡你,永遠也不會喜歡,這輩子都不可能喜歡。
巧巧去找斌斌,倆人在旅館相對無言,巧巧說要陪斌斌東山再起,可斌斌只想逃開。我想巧巧還算如愿,付出了,心安了,只是對方無情了。而我,即便是一萬次地想,在此刻,得知他走向人生灰暗的時刻,不顧一切要到他身邊去做舔狗,也被狠狠地推開了。
也是,我又算什么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