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兒子一見到我就訴苦:“媽媽,我在學校遇見不開心的事兒了,我換同桌了,是個女生,她上課踢我,下課追著踢我…”我回頭看向他問:“哦?鬧著玩兒呢?躲呀?”兒子低下頭說:“上課,躲哪去?我離她遠點兒,她便擠過來踢…下課后,有大哥哥幫她困住我,讓她踢…”
“你?招她了?”
——“沒有”
開飯了,我們暫停了這個話題開始享受美味的晚餐,直到次日晨,兒子讓我看看他腿上的淤青,這才引起我的重視…
我立刻與其家長取得聯系,隨后告知班主任,然后深思,如何安撫兒子的情緒?如何教他面對類似的事件?
踢回去?以惡制惡!
告老師?太小兒科!
忍著?忍到何時是個頭?
“我的想法是,是男生讓軒軒自己解決,不行就打回去,是女生當然不能還手,但要告訴老師,讓老師知道情況!”
? ? ? ? ? ? ? ? ? ? ? ? ? ? ?——監督哥說
“我們善良,不欺負別人但也不能被別人欺負,要告訴老師,讓老師來解決。而且下次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不還手,但要用手擋住,堅定地告訴她這么做不對。”
? ? ? ? ? ? ? ? ? ? ? ——小芳老師說
可是,有沒有更好的辦法?畢竟“告老師”類似這樣的反應對于四五歲的孩子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對于十幾歲的孩子就是大問題了。
因為,首先這種“不夠酷”的行為表現很容易進一步遭到同齡人的嘲笑甚至排擠。更糟糕的是,這么容易有激烈的情緒反應的孩子,很容易被真正的霸凌者鎖定為理想的攻擊對象!
霸凌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給對方造成痛苦,并且要從對方的痛苦當中獲得享受。你越激動就說明你越痛苦,你越痛苦我就越享受。就是說,容易激動的孩子,更容易成為霸凌者的攻擊對象。
我們首先要做到什么?
從現在開始要怎樣培養孩子,才能讓他在將來遇到事情的時候能“夠酷”,“夠鎮定”而不是過于激動?
好在我在《游戲力2》中找到了答案:作者科恩博士一開始就提出了“鎮定的第二只小雞”的概念,意思是說,在孩子小的時候,遇到事情時往往會通過觀察父母的反應來確定這件事情的性質。假如他看到父母的反應是鎮定的,孩子通常會認為這件事沒什么大不了的。假如發現父母表現出慌張,那孩子多半會認為這件事很可怕。
根據這個原理,假如我們希望孩子將來遇到社交沖突的時候表現得夠酷夠鎮定,那么我們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現在孩子遇到社交沖突時,我們能夠表現得夠酷夠鎮定。
如果父母在孩子受到欺負時的反應:媽媽是唉聲嘆氣,爸爸是非常憤怒。而且爸爸的憤怒不僅是針對欺負人的孩子,更主要是針對自己的孩子的“無能表現”。
這是兩種典型的在遇到沖突時大人過于激動的反應。大人這種反應不僅不能給孩子任何幫助,反而會雪上加霜。這樣的反應讓孩子得出的結論是:“這樣的沖突果然是很可怕的。”同時他還獲得了一個新的認識,就是“自己很無能”。因此,孩子除了之前已經感受到的對別的孩子的害怕之外,又增加了另外一種感受——對自己的羞恥。這種內外交加的負面感受就會使孩子在下一次社交沖突時感到更緊張。
結論:
今后,當我們的孩子再被別人欺負時,是不是先不要急于教自己的孩子去討回公道,也不要急于為孩子出頭,而是首先讓孩子聽到我們鎮定的語氣,看到我們鎮定的眼神,繼而真實地感受到:這件事看來沒那么可怕,沒那么嚴重,我一定有辦法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