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陪審團的先生與女士們:
鄙人司馬遷,因家貧無錢聘請律師,將在此自證清白。
我因為降于匈奴的李陵辯護幾句,觸怒圣上,先受腐刑,后又被控有賣國罪、包庇叛徒罪。其理由無非是因為我不認同“事親孝,與士信,常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李陵會背叛大漢。定是其不得已而為之,先假意投降,待到得當之時以身報漢。圣上卻認為我以暗諷李廣利將軍大敗而歸但未受處罰來為李陵開脫。然而,不久之后,圣上便后悔沒有及時接應李陵,致使其被匈奴包圍,還為此遷怒強弩都尉路博德,并犒勞李陵殘部。由此看來,圣上并未認為李陵賣國求榮,也不算是叛徒,那我賣國罪與包庇叛徒罪就更無從談起了。
我獲罪的本源,并不在于李陵是否叛國投敵,甘為匈奴走狗。而是在朝堂上阿諛奉承之徒們皆略過大敗而歸貳將軍不管,轉而對李陵落井下石之際,我因獨為其浴血奮戰的壯舉而辯護,說出他漢武帝不想聽的話!讓他自認為是在諷刺厚待李廣利這個吃軟飯的廢物,卻讓真正的勇士血染異域!是在譏諷他用人唯親還刻薄寡恩!孝武窮奢極欲,繁刑重斂,內侈宮事,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無度。對于這樣唯我獨尊的獨裁者,又怎能聽取他人的不同意見呢?!我之罪,不再叛國和包庇叛徒,而是在未與朝堂之上那幫唯唯諾諾的奴才一般,應和其厚此薄彼的舉措。以我之直,不能守拙,敢為天下先,誓為還那沙場浴血的少年將士的清白!
我,司馬遷,拒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