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40歲,我還依然相信親情,相信公理,這是好事,還是壞事?我有些迷茫了!
這次我是真的寒心了:
在我確診癌癥中晚期,時日無多,父母面臨無人養老的情況下,我的親人們,還在絞盡腦汁的玩著心眼兒,來巧取豪奪,侵占我父母那一點點可憐的薄產:
我父母是農民,沒有退休工資,喪失勞動力后的固定收入也就是每個月兩百多塊錢的保險金,還有一點獨生子女費。靠著我媽腦腫瘤和我中晚期肺癌兩份證明材料,我父母才拿到了國家的低保補助款。
其實除了我和我媽,我爸身體也不好。五歲時就因為嚴重腸梗阻,動過大手術,腸子截掉一節。前幾年摔過一次,致使肩胛骨錯位,一塊骨頭一直戳在外面。當時也是考慮我媽身體不好,他也年紀大了,怕因為手術,會丟了工作,以后不好找,所以一直拖著沒手術,將就到現在,平時總是疼痛,夜里也睡不好,可是為了生活,一直忍著,熬著,想想也心酸!
其實,以前的事情我都不想提,因為很多虧都是我們自己愿意吃的,這是我們當初自己的選擇。既然選擇了情義,拋棄了利益,我也就不想改變初衷,我不想因為去計較那些恩怨糾葛,而讓我們當初的付出白費。
可就是這次回去村里,看到的一張“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出委托書”,讓我徹底心寒了:
我奶奶的0.75畝土地,居然全部到了我嬸嬸的名下。
我們的某位村干部,居然因為他個人的主觀因素,把我父母的財產在沒經過我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做主全部給了我嬸嬸。
說到這個我奶奶土地歸屬權的問題,就要說說我奶奶養老送終的經過,以及家里的一些事情:
1,我爺爺奶奶養了我爸爸和我叔叔兩個兒子。我爺爺是老師,有穩定的公職,在上個世紀70年代,父母的公職可以由子女頂替的。我爺爺離休時,我爸爸剛好和我媽在談戀愛,我叔叔還在讀高中,所以家里一致商議結果就是,讓我叔叔接班。
因為當時我爸已經有了結婚對象,我媽娘家非常窮。他們想讓我叔叔接替我爺爺的班,也有個公職,戶口農轉非,可以攀附更好的岳家(找好條件人家的女兒)。
所以,我叔叔娶到了門當戶對的我嬸嬸。
這在當時,其實明擺著就是讓我父母吃了很大的虧。因為按照當時的風俗明情來說,本就是應該長子頂替,接班。
我嬸嬸家,就是身為老大的我嬸嬸接的班,哪怕當時她還有個弟弟,也是讓我嬸嬸接的班,更當時的農村,重男輕女思想還很嚴重,她公正的父母還是選擇了讓老大接班。可是在我們家,卻是我叔叔接的班。這是我父母吃的第一個大虧!
2,我爸結婚時(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我爺爺奶奶造了五間房子。我爸身為長子,被安排在了西房(下首),我叔叔單位有房的情況下,還在老家也給他安排了婚房,身為老二,卻安排在了東房(上首)。從農村風俗明情來說從風水運勢來說,我叔叔就又壓了我爸媽一頭。也因為這個我父母一直被某些村民瞧不起,憋屈了幾十年。這是我父母吃的第二次大虧。
3,農村重男輕女,我媽因為生了我,后來因為想給家族傳宗接代生兒子,一直引產流產多次,23歲就引發惡性葡萄胎大出血,切除了子宮。我們長房徹底無望。
這個延續香火的重擔就落到了我嬸嬸頭上。我嬸嬸接連生子,還夭折了一個長子,到第四胎才生了我堂弟。一開始幾年我們家一直沒有分家,我叔叔嬸嬸一直在隔壁鎮上有穩定工作,有單位房子,隔三差五會回來團聚團聚,那時爺爺奶奶當家,家里還挺和睦。
后來,我7歲時,家里分家:分家結果就是:5間房子,我爸爸,我叔叔,一人兩間,爺爺奶奶一間。分家之后沒過幾年,我爺爺去世。
爺爺去世時,我記得我堂妹才剛剛會走路,堂弟還是個嬰兒。因為我叔叔嬸嬸是公職人員,所以超生的孩子(我二堂妹和堂弟)一直沒帶身邊扶養。二堂妹她在外婆家生活時間多,堂弟是一直在姑姑家生活,姑姑養到他7歲。在他們都要正式入學的時候,就全部回到了我們村里,一直由我奶奶照顧著。我奶奶當時有退休工資(嚴格意義上說不是退休工資,是因為我爺爺是離休老干部,她因為是家屬,所以有享受國家補助。),還有我爺爺的喪葬費。
我,我二堂妹,堂弟,我們三個一起生活了兩年的樣子。我爸辦廠破產,然后帶著我媽外出打工。
我爸媽到了江陰,找到了穩定工作,有了住處之后,就把我從老家接到了江陰,那是96年一月份的事情。也就是從那以后,我奶奶就一直帶著我二堂妹和我堂弟在老家生活。
后來沒過幾年(大概98,99年的時候),體質改革,我叔叔嬸嬸下崗,處理了他們工作單位的房子,回到老家,跟奶奶一起生活。
隨后幾年,奶奶一直跟他們生活在一起。事情的轉折在2004年:我接到我們家族里我爸叔叔嬸嬸的電話,說我奶奶躺床上打滾兩天了,肚子疼得厲害,一直沒去醫院,讓我們回去看看。
當時我是自由職業,自己開服裝店的,想著省得我父母工作范圍請假要扣錢,我就回去把我奶奶接到江陰來看病了。當時我姑姑也一起陪同過來的。把奶奶接過來就馬上安排進了我老公的表兄的醫院,我老公表兄當時是江陰河塘醫院院長。
我奶奶住院開支,包括陪同過來時,我姑姑的車費,全是我支付的。奶奶的病因是:因為吃了扁豆飯,不消化引起的腸梗阻。她不只是腸梗阻,還有嚴重的支氣管炎。自己也喜歡抽煙,又因為長期住在土灶旁邊,所以一直支氣管不好。住了一段時間醫院,出院后我姑姑回去,我奶奶就開始跟我父母一起在江陰生活,從此沒有在回過家,一直到臨終,我爸媽才把她帶回老家,在我們古溪鎮住院,最后在醫院去世的。
我奶奶最后在需要人照顧,最費心費力費錢的幾年,就是我父母一直照顧著她。這幾年,因為支氣管炎發作,吃藥住院那是家常便飯。所有開支全是我父母承擔,我心疼父母,也一直幫襯著。
最心酸的是,奶奶臨終回老家住院,全程是我父母陪同。奶奶半夜里在醫院去世,我媽一個人陪在她身邊,我爸回村里借車子去把奶奶推回家。我媽現在說起這個事情,還特別激動,傷心難過。
因為我奶奶一直對她不好,娘家窮,嫁到一個“高攀”的家庭,又生了一個女兒。更加讓重男輕女的公婆不喜歡。再加上她自己性格過剛,所以婆媳并不親和。但是,我媽從來沒跟我奶奶吵過架,我父母雖然婚姻不善,他們夫妻經常吵架,可是對于孝順贍養老人,我們村里,我們家族里有口皆碑。
奶奶去世時,我爸媽都沒錢辦喪事,當時,還是我帶了4500塊錢回去辦的喪事。我還記得當時我爸還嫌我帶的錢少了,我很傷心還跟他吵了一架。當時我們家族里叔叔伯伯當時都在場,我還記得,那個時候我就咳嗽嚴重,經常會咳出一整塊的黃白色固體痰出來,家族里的叔叔伯伯還讓我要當心自己身體,現在想起來,其實那個時候我的肺部就已經開始癌變了,只是我自己一直仗著自己年輕,一直沒重視,在強撐著而已,現在后悔也晚了!
從奶奶腸梗阻住院治療,到奶奶去世,辦喪事,所有開支,我們沒有受到其他人一點點貼補和資助。
奶奶年輕有勞動能力時,一直幫我叔叔嬸嬸帶孩子,年紀大了,生病了,不能做家務了,他們不養,我爸接過來養老送終,這是我們吃的第三大虧!
4,在我奶奶被我們接出來這個期間,我叔叔酒精中毒引發食道癌,托人來找我爸借錢治病我爸也是能幫則幫。后來叔叔去世,我爸媽又想著嬸嬸孤兒寡母日子難過,所以很多事情更加不去跟她計較。
就在這期間,我嬸嬸在沒跟我父母打招呼的基礎上,私自把我媽娘家陪嫁的幾棵銀杏樹都砍了。在我爸的土地上,私自違章建了兩間樓房。這樣的事情,我爸媽都顧念親情,沒有回去找她算賬……
銀杏樹私自被砍,占用我們土地,私自建房這是我父母吃的第四大虧。
我父母一開始總是想著叔叔嬸嬸孩子多,不去計較。后來叔叔生病過世,又想著嬸嬸孤兒寡母,更加不去計較。
今年三月份,我堂弟來找我想老住宅重建,來找我,我都一直很真誠的對待他,考慮到想跟他一起建房,可以讓我少操心,我自愿多讓了半米的地皮給他,并且主動先打給他8000元的建房預付款。
沒成想,老房子拆了,新房子一直拖著不建,弄得宅基地沒法確權。后來我們自己跑了國土局,找了測繪局的人來,才確定了宅基地權限。
為了這個宅基地,我們跑了泰興多次,花費了很多的財力和精力,最后,感覺又是我吃了一大虧。
也許,正是因為我們一直認吃虧,所以縱容了他們的貪吧。
可是,但凡他們還有點良心,有點做人的基本的憐憫之心,就該想想啊,他們落在難中時,我們是如何對他們的,現在我們家這個情況,我媽腦腫瘤,我肺癌中晚期,我爸也年紀大了,我爸就靠幫廠里打掃打掃衛生,下班后撿撿垃圾來勉強維持自己的生活。我老公一個人的收入,要負擔我們一大家子,他上對自己父母有贍養義務,下有一個未成年孩子要扶養,中間,還有一個患癌癥的我要負擔,每年幾萬元的醫藥費,他也沒有太大的余力再來給我的父母經濟照顧。
這樣的情況下,我嬸嬸,想不到我們的生活有多難?還來爭我父母的土地承包款。這是人,該做的事嗎?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我甚至跟我老公說,這次這件事真的顛覆了我的價值觀。對一個人來說,究竟是利息該放首位,還是情義放首位?
前四十年,我一直堅信人心總是肉長的。人都是講道理,講道義的。
我對我嬸嬸有感情,我一直跟我媽媽說,我小時候就喜歡嬸嬸,溫柔可親,還會織漂亮的毛衣,會燒好吃的飯菜,跟人說話總是幽默溫和,反而我媽媽,因為和我爸總是吵架,所以情緒總不好,一天到晚板著臉,惡聲惡氣的,讓人不敢接近。而且,哪怕因為后來分家等原因,我叔叔嬸嬸和我家有了矛盾,我印象里,也沒有他們打罵我,為難我的記憶存在。所以,我一直很尊重她,跟堂弟堂妹也從來沒有鬧過不合。
我想,這樣的我,我嬸嬸怎么忍心?在我身患重病的情況下,還來絞盡腦汁占我父母的便宜?冬至(前天)那天,下午因為這個土地的事情,我們去找那位村干部協商,因為他口出惡言,詛咒我們一家得癌癥,打了一架。我歇斯底里,瘋了一樣和他打了一架,手都手傷了,最后鬧到派出所,調解到夜里九點半才回到家……
我不相信我嬸嬸不知道這個事情!20米的距離,她會聽不到?當時圍觀的人也不少,后來去派出所時經過她家門口,她沒看見?
昨天我爸和我老公不讓我回去,因為前天剛剛打過一架,怕我太勞累。他們回去村里和我嬸嬸調解土地的事情。
當我聽說我嬸嬸一直不肯放松,一直要我奶奶的土地時,我整個心涼透了:
當時我在去醫院打針的路上,因為打架手手傷了。我聽到這個,我在路上就號啕大哭,我打電話給我堂弟,我說,你給我一句話,你是不是想因為這個地和你大伯,和你姐姐我斷絕關系?嬸嬸到這個時候了,還這么絕情,爭這塊地,一年也就幾百塊錢,嬸嬸是居民,每個月有兩千多穩定的退休金,她就缺這幾百塊錢嗎?錢不多啊,可是這種行為,太傷心了……這種乞丐袋子里搶米的事情,外人都不應該做,何況是自己親人?想想你們日子難過時,我們怎么對你們的?處處認吃虧處處不計較,可是,現在我們落在難中,沒指望你們伸以援手,你們還來絞盡腦汁占便宜,這于心何忍?
最后,還是我爸退步了:考慮到不想村里參與調解的干部,不想他們為難,也感謝他們為我父母辦低保的事情操勞過,總不能一直僵在那里,總要有人要讓步,所以,我爸退讓了,同意奶奶的地一分為二,給一半我嬸嬸。但是之前,我爸損失掉的那一年半的承包款,總共450塊錢,我嬸嬸是一塊錢也不肯退出來給我爸。
我堂弟和我說,讓我們依了他媽媽,簽了協議,那個錢,他自己私下補貼給我爸。我說,這是錢的事情嗎?本來也就沒多少錢,我們只是太憋屈了,實在太傷心了……
今天我也跟我爸說了,你以后不要再相信誰了,也不要再去心疼別人的不容易,不要再去顧念死去的爺爺奶奶的面子,以后就自私一點,只考慮自己和我媽的養老,自己的東西,就死守著不要放松,誰來找你要,你就讓他協議公正,給你養老,否則一切免談!
這世道,真是沒有老實人的活路了嗎?逮到老實人,就要往死里坑到底嗎?
我現在都懷疑,我一直堅持的正直公正,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我四十年來,一直做人做事,從不只考慮自己,我都會換位思考,考慮別人的感受,不去侵占別人的權益,別人有難,我是能幫忙就幫忙,而且從不思回報,到頭來,我得到什么了?老天爺因此眷顧我了嗎?厚待我了嗎?
四十不到的年紀就得了中晚期癌癥,五年生存率不到30%……那些天天處心積慮,絞盡腦汁,想要占人便宜的人,他們健健康康,活得恣意瀟灑……
誰能告訴我,我是對,還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