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高俅是典型反面人物,不僅林沖對高俅恨之入骨。楊志也非常怨恨!
實事求是的說,林沖無論怎么仇恨高俅都是合情合理的,高俅害的林沖家破人亡,走投無路,最后被逼上梁山。
但楊志怨恨高俅,其實很沒有道理,在楊志這件事情上,高俅其實沒有做錯什么!
高俅和楊志之間的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楊志押運花石綱,貨船航行在黃河上的時候,因為運氣不好,風大打翻了貨船,花石綱都沉沒到河里去了。楊志害怕承擔責任,于是就畏罪潛逃。
皇上因為立了皇太子,所以大赦天下。楊志的罪也就被赦免了。
得知消息的楊志就砸鍋賣鐵,變賣家產,收集了一擔財物,到東京去行賄,想要官復原職!
到了東京后,將那擔兒財物,買上告下,把財物都用光了,才得了一紙文書,可以去見高俅高太尉,只要高太尉簽署了,楊志就可以官復原職了。
估計按照當時的情況,下面各個部門都同意了,一般都沒有什么問題。高俅這邊也只是例行走個形式,高俅簽個字就可以了。但你也不否認,高俅有這個權力否決下面的這個任命。因為高俅才是一把手,他可以不簽署!
高太尉看了文書后,對楊志一頓大罵:你們10個人去押運花石綱,9個人都成功回來了,就你一個出事了。出事了不回來自首,還畏罪潛逃,緝拿了很長時間都沒有抓到你!今天,雖然說國家赦免了你的罪名,但不表示你可以重新上崗,官復原職!
高俅說完了以后,就將楊志趕了出來。
整個過程,高俅只是履行了一個主管的職責,也沒有說錯什么。而且像楊志這樣的下屬,那個領導也不愿意用啊,辦事不力,畏罪潛逃!
所以楊志對高太尉非常怨恨,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
楊志被發配到北京大名府的時候,梁中書問起緣由,楊志又說高太尉“不容復職”。
后來高太尉被梁山好漢抓到山上時,林沖和楊志站在宋江后面,兩個人對高俅“怒目而視,似有發作之意”。
楊志上次丟失的那船花石綱,楊志跑了,就要有人來承擔責任。作為上級主管高俅,難道不要被問責!說不定高俅還因此被徽宗皇帝臭罵了一頓呢?
另外,還有一個很關鍵的點:楊志在見到高俅之前,就把錢花光了。就是按北宋的潛規則,高俅也沒有問題,高俅沒有收楊志一文錢!并不是高俅收錢不辦事!
當時,如果楊志將其祖傳的寶刀獻給高俅,或許還有一線希望。因為高俅愿意見他,其實已經是給了機會了,可惜楊志已經沒有錢了,只有一口祖傳寶刀,而且當時估計沒有想起來!
楊志的希望徹底破滅,錢也花光了,只能流落街頭,出賣祖傳寶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