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貓記

小時候,奶奶家住平房,為了防老鼠,家里一直養貓,那時候養貓跟現在養寵物貓,完全是兩回事,有點類似從前養孩子和現在養孩子,我想大家都懂的。但任何時候,小動物都是孩子的最愛,也是孩子的好玩伴,可惜只有節假日才能去奶奶家,一直夢想自己家里可以養一只貓,可是父母都極討厭小動物,爸爸還勉強給個理由,說自己屬鼠,不能養貓,老媽,干脆啥理由也沒有,就是不可以。

二十五歲離開家去南方,雖然是租的房子,但總歸是自己說得算了,第一時間就買了一只貓回來,那是一只純白色的,兩只眼睛都是海藍色的短毛貓,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種,非常漂亮,可是異常頑劣,每年次打掃衛生,都是一場抹布爭奪大戰。后來離開廣州時,送給了鄰居。

后來在海南時,又養了一只貓,很便宜的普通家貓,花了十五塊,小小的弱弱的,卻陪我渡過了臺風肆虐的好多個夜晚,這回從海南回哈爾濱時,再也舍不得扔下,所幸那時,火車查的不嚴,我就那樣,千山萬水地把它帶了回來,卻因為媽媽不讓帶回家,放在了男友舅舅家,后來跟男友分手,再了也沒有見過。

再后來去河北,在市場上撿到了一只小流浪貓,肥肥的,丑丑的,卻極聰明,喜歡照鏡子,我管它叫小妖,它喜歡每天去一個陽光很足的水桶蓋上曬太陽睡覺,結果有一天,接了水忘了蓋蓋子,結果只聽到撲通一聲,反應過來,跑過去,看它在水桶里,沉默地掙扎著,每次洗澡都呼天搶地的它,這次卻表現的異常鎮定,我很懷疑是為掩飾自己的尷尬。離開河北時,還是沒辦法帶它走,把它留給了房東老夫婦,后來通電話,老大爺告訴我,它每天都要跑到我曾經住的屋子里轉來轉去,不停地喵喵叫,讓我哭了好久。那次以后,我暗暗發誓,以后再養貓,一定要自己帶在身邊,再也不離棄。

這一等,就是十年,三年前,跟老公在大慶生活,已經是十月底,突然的降溫,讓人幾乎不愿意出屋,突然聽到外邊有貓叫,正好家里燉了魚,就拿了一塊,放在樓門口旁邊,希望在這冷天里,這只貓,能吃到一點好吃的,可是找了半天,卻沒有看到貓在哪,回到屋里沒一會,又聽到貓叫,我又返身出去找,找了好半天,終于發現,在一樓陽臺下邊最靠里邊的地方,躲著一只小貓,卻是怎么哄也不出來,想著這么冷的天,如果任由它在外邊,很可能會被凍死,所以拿了拖把,把它弄了出來,那小家伙,看上去,也就一個多月大,小小的,卻很兇,野性十足,沖我呲牙發出威脅的嘶嘶聲,可是它實在是太小了,完全成了賣萌。

就這樣,寶寶就成了家里的一員,原來聽我說想養只貓死也不肯同意的老公,卻拿寶寶當成了小祖宗,兒子也多了個妹妹(那會小,看不出公母,一度兒子還以為是弟弟)。前年父親去世,我們從大慶搬回哈爾濱陪母親同住,原本對小動物深惡痛絕的她,也軟化在寶寶的魅力之下,嘴上說著養這東西干嘛啊,人還養不活呢,扔了得了,可是去年寶寶跑丟時,她嚇得腿都軟了。

因為我在家里開補習班,天天都有孩子在,每收一個孩子之前,我都會問家長介意不介意家里有只貓,我想如果介意我寧可不賺這份錢,所幸,每個家長和孩子都很接受它,尤其是孩子,把它當成了一個玩伴,懂事的它,從來沒有弄傷過任何一個孩子,孩子們經常開玩笑說,金老師最愛誰,當然是寶寶。

這一次,我一定會陪它走到最后,不分開,它已經是我生命很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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