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馮德倫:我把自己剩下來,是為了遇見對的人

1.

刷微博的時候,意外看到了舒淇的婚訊。

已經年近不惑的舒淇嫁了,對象是那個她自己否認過無數次的馮德倫。

最讓我感觸的,是舒淇透過經紀人說的一段話:

婚紗是H&M前兩年送我的

頭紗是一家婚紗店隨意挑的

他的西裝跟我的粉紅色小洋裝是臨拍照前兩天才讓Silver街邊賣的

照片是林炳存大師一星期前接到指令排開所有工作飛來布拉格拍攝的

還指定要自然風,只帶反光板而已

見過那么多燈紅酒綠,在茫茫人海里遇見你,簡簡單單即是榮幸。


2.

舒淇在演《剩者為王》的時候,有一句臺詞:

就像一個自由落體的皮球,是無法靠「自身的努力」來改變下墜趨勢的,唯有等待外力的出現,那冥冥中的、欣欣然的一雙掌心。

只可惜,前幾次,她沒有等到「冥冥中的、欣欣然的」的那雙掌心。有好幾次,她都握錯了那個人的手。

拍攝《玻璃之城》時,她與黎明假戲真做,7年時間,她默默無聲的陪在黎明身邊。

黎明不娶她,一遍一遍地對媒體澄清著“我和舒淇只是普通朋友”。另一邊,男方的粉絲的羞辱加之黎父的反對,聲聲刺耳。而最愛的人,卻聽任她在槍林彈雨里做著靶子,一次又一次地沉默著。

如果說黎生是舊愛,更繞不開的是張震。

曾經有一次錄制《康熙來了》,舒淇談到動情處,含笑著說,如果張震愿意追她,她一定會答應。

他們甚至約定,到了35歲,如果雙方都未找到歸宿,那就在一起。

這話,于舒淇,或許是心存僥幸的承諾,于張震,卻只是掛在嘴邊過眼云煙一般的玩笑話。

2013年,張震娶了他的助理,舒淇接到了新娘捧花。

“我接到了我最愛的人的婚禮捧花”,這劇情太過于心酸。他在婚禮上,祝她幸福,而她全然感受不到。


3.

我特別想知道,有沒有人統計過,一個人平均要錯過多少人才能遇到對的人?

有人遇人恰好,花樣年華逢知己一人,白頭偕老,永結同心。而有人總是癡心錯付,如當年的舒淇,如許多遲遲在等待的姑娘。也許在錯誤的愛情里兜兜轉轉了幾個輪回,然后開始對于愛情避之千里,不敢信,不愿信;也許一直懷抱“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的期待,卻遇不上那個想要相守終生的人。

一個臨近三十歲未嫁,甚至連曖昧對象都沒有的都市女青年,她的婚姻就成了千夫所指的事情。

別人都勸你,傻姑娘,趕緊去抓一根應急稻草。好像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質疑你“何必在情感上太潔癖”,婚姻大過愛情,兩個人搭伙過日子,挑一個看得順眼的、處得順心的,差不多就行了。

于是,你自己也逐漸開始懷疑,理想中的愛情是不是只能在特定的年歲發生。過了時辰,如同別人所說的,都只是乍見之歡加久處不厭的運氣成就的一份姻緣,摻雜了實際的考量與家庭的柴米油鹽,終究少了一份蕩氣回腸的悸動與熱血。

那些看似寫實的電視劇里,大齡單身女青年在世俗里稱王稱霸,擁有漂亮的臉蛋兒和火辣的身材,賺著高薪水喊著“單身萬歲”,吸引來楚楚動人的少年郎??墒乾F實中哪有這么多好命的人?

我們之中的大多數,每天在辦公樓的小格子里拼死拼活地做業績,下雨的時候自己撐傘回家,周末扛著大米回家,煲多了的湯只能自己喝掉。買了“第二杯半價”的飲料都存在冰箱里,等著第二天再喝。

只有在深夜的時候,特別想愛一個人。肆無忌憚,就像少年時候那樣,苛責自己,成全他人,情難自已,萬死不辭??墒堑搅四硞€年紀,再遇到的男人,都已經經歷過懵懂的初戀,經歷過嘔心瀝血的深愛,體驗過一夜心動,也體驗過久伴深情,眉梢眼角之間早已失去了非卿不可的熱情。

因為害怕再次受傷,想要抓住,卻怕再次竹籃打水。想像關手機一樣把自己的感情關掉,又怕關了之后那個合適的人出現,卻接受不到信號。

嘴上說著不相信愛情,還是對愛情有所期待吧?


4.

其實,我多想告訴姑娘們,不要怕。

今年6月,舒淇在臉書上曬出她與緋聞男友馮德倫的合照,兩人在海邊臉貼臉,相當甜蜜。

當時,她的經紀人管小姐表示,舒淇跟馮德倫就只是單純地吃飯,他們只是好朋友。

追溯到早些時候,馮德倫與舒淇初始,早已經是而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那是他們還不是對方的MR.RIGHT,馮德倫愛上了莫文蔚,而舒淇選擇了黎明。

錯過太多次,在愛里謹小慎微,再也沒有愛到差點呼吸衰竭的沖動。但為想要遇見對的人,只好地把自己剩下來的你,真的很勇敢。

發現自己失去了愛的能力,不要怕。兜兜轉轉成了吃回頭草的老馬,也很好。

這也許是最好的時機,時間洗掉了所有的沙礫,過濾了所有不對的人,讓另一個人成為你的命中注定。

在愛情的世界中,遇見的時間最重要,沒有早一步,沒有晚一步。錯過別人的時間,是為了在最后遇到一個值得愛的人。

我很喜歡舒淇的電影《剩者為王》。她在電影里演的盛如曦是個標準剩女,人稱“剩小姐”。她說:愛情一直是我堅持的原則,我為什么要妥協??!

“我總以為需要付出自己的百倍千倍努力地,應該是事業,是對疾病的抗爭,是對家族存亡的維護,而“愛情”這種東西,原本也不應當通過努力地途徑來獲得,它應該早就在那兒了,它也勢必會在那兒。”

對啊,愛情它應該早就在那兒了,它也勢必會在那兒。不結婚,本身并沒有錯啊,想要跟愛的人結婚,又有什么錯呢,遇不上愛的人,又是誰的錯呢。

還記得金士杰老先生那段經典的臺詞:她不應該為了父母結婚,不應該在外面聽到什么風言風雨聽多了就想著要結婚。她應該想著跟自己喜歡的人,白頭偕老的結婚,昂首挺胸的,特別硬氣的,憧憬的,好像贏了一樣。

我把自己剩下來,是為了遇見對的人。但愿有一天你會說:我找到了,就是這個人,我非他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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