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8年,達爾文曾給科學下過一個定義:“科學就是整理事實,從中發現規律,做出結論”。
達爾文的這個定義指出了科學的內涵,即事實與規律。
科學要發現人所未知的事實,并以此為依據,實事求是,而不是脫離現實的純思維的空想。
至于規律,則是指客觀事物之間內在的本質的必然聯系。因此,科學是建立在實踐基礎上,經過實踐檢驗和嚴密邏輯論證的,關于客觀世界各種事物的本質及運動規律的知識體系。
由此可見,科學的發展是人類的進步,但是同時是有時空局限性的。
哲學,目前查詢到的最早源出自希臘語philosophia,意即“熱愛智慧”。
愛因斯坦這樣談論哲學:如果把哲學理解為在最普遍和最廣泛的形式中對知識的追求,那么,哲學顯然就可以被認為是全部科學之母。
哲學是理論化、系統化的世界觀,是自然知識、社會知識、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統一,是社會意識的具體存在和表現形式,是以追求世界的本源、本質、共性或絕對、終極的形而上者為形式,以確立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為內容的社會科學。人對神圣的信仰、義務和崇拜,以及神人之間的結合修好。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出現的一種文化現象,屬于社會意識形態。其主要特點為,相信現實世界之外存在著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實體,該神秘統攝萬物而擁有絕對權威、主宰自然進化、決定人世命運,從而使人對該神秘力量產生敬畏及崇拜,并從而引申出信仰認知及儀式活動。
其實,科學只能證明某種事物存在,而不可能證明某種事物不存在。所以利用科學來認識宗教,認識神是不可能達到目的的。科學(包括進化論及生命科學)都無法證明“人不是神創造的”。進化論的假說(還不能成為“事實”)被列入教科書,實質上是一大失敗。因為以目前的科學來看,還無法完全證明它的真實性,甚至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進化論對人類起源的假設是不符合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