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就是我自己,這是真實的。
我弟弟今年六歲了,他是我舅舅的孩子,我姥姥寵愛孫子,有一天,我弟弟說他餓了,我姥姥說:“行行行,你先去玩吧,奶奶給你做飯吃。”又有一天,我突然餓了,說了一句,姥姥說:“咋就能餓了?誰讓你早上不好好吃飯了。”
還有一次那孩子不知道抽的什么風,用勁打我,我肚子痛不敢和大人說,我怕他們罵我呀。我弟弟用鞋子使勁踩我的腳,我腳上皮都破了,我哪敢說話?他們居然罵我不該還手!你他娘的來試試呀!我覺得,閨密才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沒有閨密,我活不下去了…………
你們說,我去我舅舅家,是不是給人當玩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