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學習陽明心學的時候,天理是一個過不去的坎:天理是什么?傳習錄里上卷來來回回都在講存天理之類的話,如果不知道什么是天理,那么傳習錄前面的一大部分都要白讀了。所以,很多學習心學的朋友都對天理這個詞進行了各種角度的思考,也給出了各種各樣的答案。雖然大伙可能都對自己給出的答案都持肯定的態度,但顯然,各種迥然不同的答案肯定大多都是錯的。
? 但其實我們可以換一種方式去理解天理。
? 先生在講解博文約禮時說:理之發見可見者謂之文,文之隱微不可見者謂之理,文理只是一物。
? 那么什么是文呢?先生后面舉的例子都是文:發見于事親時,事親便是文;發見于事君時,事君便是文;發見于處富貴貧賤,處富貴貧賤便是文。理論上來講,一個人只要不受私欲的蔽障,那么他的行為便算是發見可見的文,比方說我寫這篇文章和你讀這篇文章時的行為,都是理的發見可見,都是文亦都是理。
? 先生說要此心純乎天理需就理之發見可見處用功,而所謂用功不外乎于去人欲,而去人欲對于當下的我們來講則只是寫的寫得更認真,讀的讀得更認真。
? 所以,當我們的讀寫更認真更篤實時,則天理亦存此心亦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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