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非常與眾不同。
它沒有頁碼,可一旦你讀上一頁,就再也放不下了,非得一口氣讀完它不可,哪里還顧得上它排不排頁碼。
而這本書的語言有趣極了,哪怕平時你是多么矜持、嚴肅的大人,你都忍不住惟妙惟肖地把它讀出聲兒來;
如果和孩子一起讀,親子感情會增進一大步,不信試試看。
最重要的是,它的故事也編得實在是好:
一只叢林里的小獅子,通過刻苦練習,學會了開槍,而且百發百中,萬發萬中,而且還可以花樣百出、出神入化,因此它被馬戲團老板帶著,走進了人類的生活,成為天下第一神槍手。
它的生活不僅簡直和人一樣毫無二致了,而且,更是過上了標準的國際大牌明星的豪奢無度的生活,成了家喻戶曉、走遍世界、既富且貴的“拉夫卡迪奧大王”……這一切都已經那么讓人著迷。
但是,故事后來,獅子厭煩了要啥有啥的明星生活,為了生活的新花樣,又跟著馬戲團老板去非洲打獵。
就這樣,情節又回到了故事開頭:獵人們和獅子們又一次對峙了——但這次與故事開頭它理所當然地做一只獅子不同了,經歷過一番作為明星的人的生活,這次它面臨著兩難抉擇,是幫獅子?還是幫人?
這關乎它自己是做獅子、還是做人——作者最后借著這只不知所從的獅子,叩問人類自己:
我是誰?
我從哪里來?
我要到哪里去?
這三個終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