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的音樂啟示

“自發寫作”理論有兩條基本原則:其一,在高度亢奮的情感驅使下以快速的寫作來捕捉頭腦中轉瞬即逝的意象;其二,避開寫作過程中大腦的任何分析判斷,以免阻斷思維自由流動,無法完整真實地表達,同時反對一切形式的作品修改。拋棄了諸如主題篩選、謀篇布局、選詞煉句、修改整理等創作基本規范。這些規范在凱魯亞克看來,是大腦對原生態的作品進行的一種意識形態的審查,其中包括作者有意識地回避道德文化禁忌以及對流露在作品中的自我意識進行掩飾。“滯塞,最終也將閹割自由歌唱這種純潔而有力的欲望”,從而違背“真實”這一文學創作的基本精神。

凱魯亞克從波普爵士樂的演奏中看出了門道:寫作應該像即興演奏一樣,一刻不停,一旦從心中奔涌而出便不可收回,只能隨著情緒與思維的波濤向前,向前,直到興盡而止。只有這樣才能沖破理性的阻撓,克服寫作的羞恥感,打破福樓拜式對精確詞句的迷戀,吹奏出自我的聲音。所以自動寫作也就是變奏的意識流,不同的地方在于意識流如七寶樓臺破碎下來不成片斷,以垮掉一代為首的類爵士樂寫作在創作的過程當中更看重對位和呼應,主題不強調卻若隱若現,在一個主旋律周圍上下起伏,不斷添加新的思想、新的話語,比如《在路上》。

 凱魯亞克在《巴黎評論》訪談錄中談到爵士樂對他文法的啟發:“是啊,新舊爵士,某種類似高音薩克斯管意義上的爵士樂,他猛吸一口氣然后在薩克斯管上吹奏一段,直到他的氣力用完,而且當他真的用完了氣力時,他的句法,他要表達的東西就成了……我就是這樣斷句的,是以思維的分節氣來決定的……”據杰克自己描述,《在路上》是他一鼓作氣在三星期內完成的。

 

  杰克·凱魯亞克的小說,尤其是每句結尾很大程度上類似于松散的散文,蓬勃而出,幾乎很難看到短句,大多都是隨著意識的起伏,像薩克斯風手一樣毫無顧忌地流溢而出。無視創作上的所謂清規戒律諸如主題、結構、選詞用句、修改等,不花精力去編織構造一個真實。杰克在服用安非他命后,花了二十天時間完成了二十多萬字的著作《在路上》,記錄了其五次穿越美洲大陸的經歷。原稿打在長達一百二十英尺的紙卷上,整部小說只是一篇長長的文字,一行緊挨一行,沒有空格,也沒有留眉邊,標點符號也是偶然之舉,一次完成,沒有修改。也許我們可以這樣來下結論,整個一部《在路上》就像杰克·凱魯亞克癲狂吹奏出的比波普薩克斯風,即興和想象力俯首皆是。《

“沒有人,沒有人知道以后會發生什么,沒有人知道除了衰老以外還有什么。我想起了迪安·莫里亞蒂,甚至想起了老迪安·莫里亞蒂,迪安的爸爸,盡管我們從未見過,我真想迪安·莫里亞蒂。”在這一段的引文中,原文中的“nobody(沒有人)”“think of (想起)”就是簡單的重復詞,在每一個重復詞句中加入新的裝飾,不斷重復以加強效果,就是典型的即興重復段,也是典型的比波普音樂形式。

  爵士樂縱情多變,不受拘束,自發隨意,它唾棄文雅,無所顧忌,它對虛情假意嗤之以鼻,它代表反叛,崇尚變化。從某個角度上來說,它的誕生代表了激進的創新原則,就如當時的美國和文學現代主義一樣,為一種全新的開端而慶祝,投入純粹自發地創造。因此,它也為藝術下“定義”:真正的藝術應該是前無典范的作品。透過爵士樂,我們能感受到即興發明和獨創性。透過獨創和發明,我們又能感受到背井離鄉的漂泊和思鄉。而透過背井離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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