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膝下:
五月初六日,男發第六號家信后,十七日接到諸弟四月二十二日在縣所發信。欣悉九弟得取前列第三,馀三弟皆取前二十名,歡慰之至。
諸弟前所付詩文到京,茲特請楊春皆改正付回。今年長進甚遠,良可欣慰。向來六弟文筆最矯健,四弟筆頗笨滯,現其《為仁矣》一篇,則文筆大變,與六弟并稱健者。九弟文筆清貴,近來更圓轉如意。季弟詩筆
秀雅。男再三審覽,實堪怡悅。
男在京平安。十六七偶受暑,服藥數帖,禁暈(葷)數日而愈,現已照常應酬。男婦服補劑已二十馀帖,大有效驗。醫人云虛弱之癥,能受補則易好。孫男女及合室下人皆清吉。
長沙館于五月十二日演戲題名,狀元、南元、朝元三匾,同日張掛,極為熱鬧,皆男總辦,而人人樂從。頭門對聯云:
同科十進士,慶榜三名元。可謂盛矣。
同縣鄧鐵松在京患吐血病,甚為危癥,大約不可挽回。同鄉有危急事,多有就男商量者,男效祖大人之法,銀錢則量力佽助,辦事則竭力經營。
嚴麗生取九弟置前列,男理應寫信謝他;因其平日官聲不甚好,故不愿謝。不審大人意見何如?我家既為鄉紳,萬不可入署說公事,致為官長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虧,萬不可與人構訟,令官長疑為倚勢凌人。伏乞慈鑒。
男謹稟
道光二十年五月二十九日
隨著信息通訊的簡便和發達,家人之間的交流可以依賴電流與信號完成,文字不再是家人之間交流的最重要的載體。
讀到晚清名臣的家書,給我帶來的感想有以下幾點
1、我們做子女的不在父母身邊時,應當經常向父母稟報學習生活和工作的情況。免除父母在千里之外的擔心也是做子女的孝心。
2、對弟弟妹妹應有愛護與教導的義務。像曾大人這樣,雖然人在京城,卻要求弟弟寄來文章查閱,時時不忘督促與引導。
3、在外地應當與同鄉互相照顧,但是助人時,銀錢方面應當量力,辦事方面要竭力。
4、在外遇到拿捏不定的事情,應當與父母商量。
5、成家之后離開大家庭,也要關心大家族的發展。應當知曉,一家老小俱為一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