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默默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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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景王問政于管氏:“殺一人以利天下,可以嗎?”
管氏說:“不可以。”
景王問:“為什么呢?”
管氏說:“殺人的應當是法律,不應肆意剝奪任何無辜之人的生命。”
景王問:“殺了他可以挽救一萬個人的性命,也不應該做嗎?他無辜,一萬個人也無辜。一個人的無辜,和一萬個人的無辜,誰重呢?”
管氏說:“一樣重。”
景王笑。
管氏繼續(xù)說:“殺戮無辜,有害國法。害國法而不知,卻以為行的是理所當然的事,臣私下里為國君擔憂。”
景王正色道:“那寡人又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呢?”
管氏說:“是誰要害這一萬人,就懲治誰。如果是另外一個人,就招募勇士除掉他;如果是一個團體,就令執(zhí)法機關敲掉它;如果是天災,便去抗災;如果是人禍,便去問責;如果是制度,便去改革。不能因一億人的貧寒,便殺了許氏和三馬,將他們的資財分給眾人。這無異于殺雞取卵,涸澤而漁,會令更多人貧寒,而不會致富。”
景王說:“關中鬧了饑荒,赤地千里,饑民三百萬,餓殍七十萬,尸相望于道。此時尚有殷實之家酒肉鄉(xiāng)里,歌舞縱情,我也不能將他的財產(chǎn)分掉嗎?”
管氏說:“臣斗膽說些實話。此次饑荒之慘重,半因天災,半因人禍。有商賈借勢勾結官吏,囤積居奇,大發(fā)橫財,竟將賑災糧吞為私有,斗米千錢。其財是不義之財,其行當誅而未誅。殺一奸救民數(shù)萬而不殺,懲一官救民百萬而不懲,致使救援不利,饑民載道。又民無隔年之谷,是因稅負太重,四稅之外,又添新賦,而官逼甚急,不得已賣地與人,以納急錢。失地之民為縉紳雇傭,轉相盤剝。縉紳唇舌在朝,豪猾奸匿,賦稅特輕,錢糧均從平民出納。縉紳藏蓄十年之糧,五百年之財貨,故能于大饑荒時酒肉歌舞。”
景王說:“是的!所以我才說,殺掉幾個這樣做的,將他們的財產(chǎn)和糧食分掉給百姓吃,就能活人無數(shù)了!”
管氏說:“不可以。”
景王問:“這又是為何?”
管氏說:“因其隱匿資財,逃稅避征而誅,完全可以;因其太富,有吃有喝誅而均之,不可以。”
景王問:“這有什么區(qū)別嗎?”
管氏說:“豪猾隱匿資財是犯法,躲避捐輸納糧是行惡,因此剝奪抑他們的財產(chǎn)或誅殺他們,是完全可以的。而一個人、一個家庭,吃得好,穿得暖,是不違法的,不可以因此誅殺抄掠他們。所以我說,殺一個人容易,但必須有足夠的理由。如沒有理由就殺人,與土匪無異,有害法律和國家信譽。”
景王嘿然。
管氏接著說:“不過,國君真的想劫富濟貧嗎?整頓綱紀,任人唯賢,與民同甘共苦,使下情上達。整頓的話,就先將縉紳,包括宗室親戚子嗣查一遍,他們沒有不犯法的。查出來就整治,既可嚴肅國法,又可以廣泛地救濟災民,何樂而不為呢?”
景王急忙說:“先生!我知道了!災荒的事扯得太遠了,我們就不討論這個話題了。我們還是聊一下別的開心的事吧——假如,一塊巨大的山石從山上滾下來,左邊是一個只住著一個老人的小屋,右邊是一個住著數(shù)千人的村莊。現(xiàn)在你只能選擇讓他滾到其中一邊,你怎么選?”
管氏說:“我大概會讓它滾到老頭那邊吧!”
景王擊節(jié)道:“你看看!我就知道,你內心其實也認為殺一人以救萬人是對的!”
管氏說:“不是,你不計算一下財產(chǎn)損失嗎?我是主管經(jīng)濟的官員,我當然要考慮國民經(jīng)濟。如果我無官,也不認識兩邊山谷的任何一人,它就愛滾到哪邊就滾到哪邊。當然了,如果那老頭是我爹,我就讓他滾右邊去。”
景王忽然神經(jīng)兮兮地問:“那如果那個老頭是寡人呢?”
管氏一本正經(jīng)地說:“當然是往左邊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