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寫作這件小事。
前幾天從公司辭職了。
未曾想到年少時最向往的工作竟然是那么地枯燥無聊。
那是一家做內容的互聯網公司,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評測各路商家寄來的化妝品,編輯原創帖子。底薪4k,拿提成,雙休,五險一金。我比較特殊,是公司唯一一個不用打卡的員工,看起來挺任性的,但十天之后我還是辭職了。
從上高中開始我最理想的工作就是編輯。office lady,坐班,朝九晚五,雙休,每天看看文章改改東西,喝喝茶。可能是《新編輯部的故事》看多了,喜歡陳好。最好還是雜志社編輯,可以整日沉浸在文字的海洋里,不問世事,氣質里都有一分書香味了!那樣的日子可真美啊。
可真開始工作了,我發現一切都不是想象之中的。
總有條條框框的限制,總有些要求要剪掉你思維的翅膀,總有些東西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而我對文字的愛是純天然無污染的,我希望它是自由的,快樂的。哪怕它不愛我也沒關系,不能回報我經濟上的利益也沒關系,它好好的我也好好的,大家各自安好,這就是最完美的結局。
能做自己喜歡的事,得到精神上的愉悅已經如此難得,還想通過這事得到物質上的歡愉,年輕人,你就不要太貪心了。
自媒體時代,做內容的實在太多了,但有幾個是真正愛寫作的?賣字掙錢罷了。
這個時代人人都在學習如何寫作,到處都在說會寫文章有多么重要。
“可以直接變成錢嘞!”
我腦海里立馬閃過一個滿嘴家長里短的婆娘的嘴臉。那婆娘不識字,也不懂文字與藝術,只算得清錢。
錢錢錢,這三個字在我耳邊都要起繭了。
人家只不過是用你的真愛掙錢罷了,有那么可惡嗎?你愛得太濃烈了,根本就化不開的。什么東西呀,都是要摻了水,才能流動起來,才能活呦!
是啊,太濃烈了,化不開。活不下去的。
因為把她當做情人來愛,所以我怎么可能忍心眼睜睜地看著大家禁錮她、剪斷她的翅膀,然后再凹成大眾喜聞樂見的姿態、諂媚地討好他們,只為了那點可憐的商業推廣費和走網紅經濟模式。
雖然同樣是寫,但這種藝術,哦不,這種技術和夜店里的舞女有什么區別?
藝術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她應該登上不華麗但更高貴的藝術殿堂。
我看不下去你們踐踏她的,就更不可能變成幫兇去害她了。
她是山間的野雀精靈,我只偶爾看看她,就心滿意足了。但我攔不住馬戲團的人對她做些什么。可能她會變得溫順乖巧,舉手投足之間都顯得嫻熟,漸漸的,可能也會有商業的味道。可能會有更多的人喜歡她,她也因此富足,她被包裝地更好看了,大家也會喜歡她的表演……但又有多少人在嬉笑完畢之后真正懂得心疼她內心的苦楚?
有沒有人問過馬戲團的精靈們啊,你們是不是真的那么愛表演?
苦啊,極苦。
當真喜歡的話,那倒也是極好的。可是若失去自由別無選擇地去做,一輩子都在違心,不會快樂的。
你不快樂,所以愛你的人也不會快樂。只會無端端地讓愛你的人心疼罷了。
前幾天有個做自媒體的朋友,已經好久不聯系了,最近忽然找我。
她問我,內容好做嗎?
我說我沒做內容。我寫東西也只是為了喜歡。
我知道她想問我什么。我不靠這個掙錢,我有其他發財的路子。我這公號人少,我也不想有那么多粉絲,我本來也就不想做推廣,也懶得像個小丑一樣去凸顯一些雷人的三觀吸粉,也討厭標題黨。我要那么多粉絲干嘛?我不靠這個吃飯。
總而言之一句話,愛好而已。
然后她看我的眼光頓時就變了。由“求求你帶帶我吧老司機”轉為“你是不是腦子有病?被驢踢了???太閑了吧你!”
雖然她一句話都沒有說,但是我還是get到了她的點。
我知道她立馬就會不屑的走開,帶著肚子里面那一堆問題去問別人。
文章不是流水線上的產品,沒有辦法批量生產的。我也只是抒發情感、玩樂而已。做不到量,也沒有技巧。執筆只知道用心,其次用感情。
但就是因為太用心和感情,所以才沒有辦法批量生產的。我只一個人,只一顆心,又如何那么多情呢?
那些我們覺得很棒的文章,多半是作者某一瞬忽而有感,匆匆記下的。所以文人墨客多不長壽的,除了思慮過多,熬夜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吧,畢竟靈感總是在深夜。
另外寫字的女子啊,多半是不大幸福的。張愛玲,三毛,安妮寶貝……你說,既然人生都如此傷感悲情,那么不快樂了,再寫下去,還有什么意思呢?無端讓人憐惜罷了。只會讓讀的人也替你傷心難過。若是快樂的事分享也無妨,傷心了還要寫書,還要一本接著一本地出,何苦呢?有那個時間精力我不如做點讓我充實、忘卻煩惱憂愁的事好了。
當代的女文學家、女作家很多,但能自己獨立撰稿辦雜志又不耽誤家庭生活的,只有蘇青。會忙,也懂得家庭與事業的平衡;喜愛文學,又能找到出處。做自己喜歡的事又能掙錢還能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這才是66噠。
但你又怎知道,文字,是否是她的真愛呢?可能也只是別人的退而求其次罷了。畢竟愛到極致,很難理智。
“什么作家,我只是賣字掙錢,養家糊口罷了。我沒你那么深的愛意的。”
太愛了,反而做不好的。營銷頭腦和商業氣息都是對她的褻瀆與玷污,所以沒辦法拿來盈利的。沒有盈利,是不能當事業發展、陪你過日子的。
你怎知道張愛玲那個時代,她寫作是為了什么,是為了情愛而寫,還是為了寫而談情說愛?這中間摻雜了太多的利益關系了,一切就像混沌里的湯水,沒那么純了。民國尚且如此,又何況是遍地都是營銷作家的今天?
簡單點,簡單點,對于自己真正愛的事,不想摻雜任何雜質。
既然生在這塵世間,還是做個俗人吧。做個快樂的俗人,追求身外之物,追求妥帖幸福,只偶爾超然物外。大多數時光,我其實還是用來掙錢和想辦法掙錢,以及走在掙錢的路上的。偶爾,我也會夜深忽夢少年事,忽而有感,噼里啪啦出來一點。
雖是愛美之人,但卻也舍得用膠原蛋白來換取小作一篇。
誰叫我還年輕呢?
人生就這樣短短幾十年,愛的事不盈利也會得空做,愛的人沒有回報也會得空想。
這種喜愛,濃烈又清淺,像母親對孩子的愛,血濃于水啊,也望子成龍,但不成龍也沒關系,不盼望你有什么出息甚至不盼望你能為我養老送終了,只要你能在這世上活的好好的,平安健康,開開心心的,我也就滿足了。
濃烈而又清淺,卑微而又簡單。
有些你真正喜歡的事是沒辦法當做工作來做的,如同有些你真正愛的人,是根本沒辦法在一起過日子的。
但得到與得不到又有何妨?做一輩子的事你未必會那么喜歡了。過日子了那些羅曼蒂克的情懷也都煙消云散了。
我喜歡最初相遇的時候,你在山間樹林里自由起舞的樣子。你是山間的精靈,屬于大自然,你應該自由。
此生沒辦法待在你身邊,護你周全,免你驚,免你擾,但你可千萬不要四下流離啊!我別無他求,我只愿你有枝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