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大連本地的律師,也算是個法律人吧,今天的微信朋友圈,屢見“投票XX號法官”“拜托朋友們幫忙投票XX號檢察官”“希望明天繼續投票XX號法官”的拉票內容……這讓筆者感到,評選似乎有點變味,功利色彩過重,變成了工作成績之外的“拉票比拼”。
樹立榜樣是對的,評先進,揚正氣,對比先進找差距,也本無可厚非。但通過微信拉票的方式選出優秀之人,此法,也有一定的弊端。雖然每個微信號每天只能投票一次,但卻可以連續多天投票。其中的水分可想而知。
微信選票多少,不應當成為衡量是否當選十佳的唯一標準。不應當讓評選:變成了各候選人所在單位動員能力的比拼,變成了候選人單位同事動員能力的比拼,變成了候選人個人動員能力的比拼,變成了候選人親友團動員能力的比拼。
當地經濟發達程度,當地人使用微信人的比重,朋友圈人脈的多少,候選人愿不愿意作拉票動員,都將左右候選人得票數多少。因此,得票多者,不見得就比得票少者優秀,得票少者也是同理。優不優秀,在群眾心中、同行眼里都有桿稱。優秀是干出來的,而不是拉票拉出來的。
“唯票不唯實”之浮夸風要不得!評比不是目的,我們應當為每個候選人點贊。
我想,能成為候選人和候選單位,就足以說明這些人和單位的優秀,通過此次評選,讓更多的人了解他們的優秀事跡,起到以點帶面的引導作用,傳播社會正能量,這才是評選優秀的本意。因此,希望各候選人都不要把得票多少看的太重。票數少、暫時落后的,也不要覺得丟面子,做到問心無愧就好,一切隨緣就好。凡事莫要強求,靠拉票拉出的榮譽,反而會打自己的臉。
榮華富貴皆是浮云,不要被其所累而亂了自家方寸。套用《金剛經》的句式:優秀者,即非優秀,是名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