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綜藝節目《歌手》里,趙雷唱的一首《成都》大獲全勝,成功地使他從小眾走向了大眾的視野。
很多人說趙雷終于火了,大冰也說過“趙雷不火,天理難容”。
從2003年開始歌唱,這是趙雷唱歌的第14個年頭。以前他浪跡天涯,去過很多地方,到處“賣唱”;后來參加快樂男生,沒有晉級12強;7年之后,在《中國好歌曲》里看到了他的身影。但還是有很多的人不認識他,直到這兩天,到處都是他的名字以及這首《成都》。
很多喜愛他的歌迷朋友,把他當做喜愛的小眾歌手,不希望他火起來,希望他能安靜地唱著自己喜歡的歌,沒有浮華,歲月靜好。而我看到的卻是一位獨立的創作音樂人,大勢所趨地受到了越來越多大眾的喜愛。
左立唱火了《董小姐》,張磊唱火了《南山南》,后來我們熟知了歌曲的原創者宋冬野和馬頔。民謠再也不是一個陌生的詞,再也不是小眾的喃喃自語,它越來越多地被人熟知和喜愛。
這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如今的華語樂壇缺乏的就是獨立的創作。越來越多的原創歌手受到大眾的喜愛,這也從側面反應出內容創業的時代來臨。
趙雷本人也一直堅持著自己的音樂,唱著小眾的音樂,可是他一直在努力,除了《成都》,他還寫出了大量好的作品。
持續努力,堅持自己愛音樂的初心,這才是更值得為人們所稱贊的。
有的朋友說那晚在電視上聽到《成都》這首歌時,就恨不得立馬飛到成都去,感受那里一點一滴的生活。
現場那位聽眾小哥聽這首歌時,聽得淚流滿面哭花了妝。即使不是生活在成都這座城市的人,聽到這首歌都有著千回百轉的感動。那我們聽這首民謠歌時,到底感動的是什么呢?
《成都》,開頭簡單的旋律,吉他清晰又優美的節奏,干凈簡單,毫不費力地替我們將回憶之門打開。跟著音樂的歌詞和旋律,在歌里可以想象得到你我日常故事里的情節,或是在一個城市里留下的所有回憶。
作為長期住在成都的我,聽到手機里一直播放的“私家歌”登上這么大的舞臺,替趙雷感到高興,也為成都感到高興。
很多人說成都本身就很美,人文底蘊也厚重,不必因為這首歌而火起來,但因為這首歌,的確也有部分人多了許多對成都的熱愛和向往,想來成都的街頭走一走,想去小酒館坐坐,那種情懷可能會一直深藏心底。
其實,在被大家熟知之前,《成都》這首歌在成都已經很出名了。我常常在寬窄巷子散步時,聽到有人拿著吉他在唱,我也在錦里的小酒館里聽到有人在唱,甚至走在街邊也有人在唱,而我每次也會駐足欣賞,跟著他們輕輕唱和。
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是在廣播里,和弦舒服,朗朗上口。趙雷說這是一首寫給成都的情書,很多城市都有屬于它的歌。
我常常在圖書館寫作看書出來,夜晚閉館的八點半,走在天府廣場通向人民公園的這段路,循環聽著這首歌。晚上的空氣有些微涼,燈光還沒有散去,耳邊循環的是這樣的旋律。
“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你會挽著我的衣袖,我會把手揣進褲兜
……”
聽這首歌的時候,我聽到的是一個人奮斗的時光,成都這座城市里載滿所有的故事。
我走過的地方,我讀過的書,我領過的悟,我遇過的人。
讀書三年時漫長的修心,一邊閱讀很多的書,一邊消化著內心的慌亂無措,直到現在內心建立一片海洋。
**畢業后的離開闖蕩,之后又再回歸,在悠閑的城市,過著自己的節奏,還是一顆熱血的心,時時朝著自己理想的方向前進。有過難過,有過驚喜,更多的是踏實在走,所走的每一步有點艱難,但都擲地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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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不管是玉林路,還是靜安路、經緯路、草堂路。和我一起在街邊聽聽這首歌,吃吃街邊好吃的小吃,聽聽我走過的地方風景,聽聽我喜愛的地方,聽聽我的故事。
那些一個人奮斗的時光,那些走過的艱難和收獲的喜悅,我都會特別驕傲地告訴你。
在西安旅行時,在大冰的小屋里也聽到這首歌,主唱拿著吉他唱著《成都》,下面的人喊“我喜歡你”,而主唱酷酷地說“我喜歡成都”,就像趙雷唱這首歌的某個現場。
其實,這首歌雖然寫的是成都,但它不一定只是成都。趙雷在唱著他自己,而我們也在聽著自己。聽的不一定是成都,它也可以是西安、長沙、武漢…
好妹妹樂隊唱《一個人的北京》,李志《天空之城》唱的是南京,陳綺貞《九份的咖啡店》唱的是臺灣九份,郝云《去大理》……
每當聽著這些歌時,我們會想到那個城市,想到漂泊的自己,想到現實中掙扎著的自己,心向往之的那些地方。
朋友說聽到《成都》時,感動很久,也想了很久。
其實她并非想到是成都,她不住在成都,她感動的是歌里的故事,熟悉的故事情節,還有自己的那些有過陪伴的時光。也許是曾經有過的簡簡單單的彼此陪伴,歌里那樣“挽著衣袖”的小細節,戀人間都有過的甜蜜。
年輕人聽《成都》這些歌時,聽到了一個人在外的漂泊時光,或是曾經戀過的愛,記憶里的某個人。循環過的一首歌,就是一首屬于自己的故事。
不管在何時,不管身處哪里,只要聽到那首城市的歌,瞬間仿佛開啟了一扇穿越的門,那些舊日里自己一個人的時光、你兩個人甜蜜的時光、一群人拼搏奮斗的時光,瞬間占滿你的心頭,滿眼間模糊了雙眼。
聽到一首歌時,會想起一個人。也許是你很想念的人,也許是你喜歡的人,也許是你想見的那個人。
也有好友發消息告訴我說,當她在《歌手》的舞臺里聽到《成都》時,她第一時間就想到了我。因為我住在這座城,自然第一時間想到我。而我想,你聽這首歌時,也會想到某個想念的人。
很多時候,我們聽的不是歌,而是回憶里的一件事情,或是城市里那個有著溫度的人。
除了年輕時的迷茫與思念,與歌聲引起共鳴,我們聽到的、感動的,還有對自由的向往。
多少人擁有著那樣一個背著吉他走天涯的夢想?
我們聽民謠,聽到遙遠的地方,向往著那里一切的美;
我們看大冰的書,向往那些行走江湖的人,還有那里歌曲里寫滿的愛與笑的故事;
我們其實也羨慕那些可以僅憑一把吉他,就仗劍走天涯,有足夠的勇氣,也可以養活自己的人。
我們從歌里,看到了一個可以成為更多可能的自己。
我們渴望自由,我們年輕時也渴望去遠方,卻早早地背上了現實的囚籠。
越是得不到,越是渴望自由。
所以我很能理解我們為什么聽《成都》時,會喜歡會感動。
我們感動的是唱歌的人對音樂的堅持和努力,我們感動的是歌曲里述說的我們這代人年輕時的漂泊與奮斗,我們感動的是對一個人的思念,我們感動的是想堅持自我的那份自由與夢想。
聽到一首歌,你聽的是自己,還是想念的人?
【給不完美世界的情書】第六十三封,寫給成都,寫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