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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是個整天泡吧的playboy,所以我說的不是在酒吧那種場合所喝的酒,由于老爹有生意,老家又在山東這種酒文化氛圍濃厚的地方,所以自從高考之后,一直是幾天就有一場。同學之間聚個會,親戚朋友之間吃個飯,哪次能沒了酒呢?所以我不敢說身經百戰,只能說一些拙見。首先,酒不是一個壞東西,但是他需要一項天賦——量。不只是酒量,還有大量,對別的不能喝酒的人的大量。其次,假如你們兩個都能喝點,又都不排斥酒,這就是一場組起來了,對,兩個人也能組起一個酒桌,沒有三缺一這種說法。也有最重要一點,酒喝的開心了,要不要繼續喝下去,我個人認為,why ?not?第二天沒事情,喝醉多好。
這篇文章中不想說我對于生活壓力的看法,就那前幾天來說吧,一個姐們,心情不好,找我出去吃飯,然后就先說話,緊接著似乎觸動了傷心之處,來了句:拿酒來!來喝!喝了一會不行了,似乎更嗨了,說我們去唱歌去!在歌房唱了幾首歌之后,不行了,就睡過去了。知道我那時的想法么?我靠!怎么就醉了?然后反正包間時間沒到,我就去唱了,她繼續睡。這樣過了一個小時,她緩緩醒來,找了個垃圾桶一頓狂吐。吐完,自己洗了洗,就說我們走了,我就把她送了回去。第二天和我說:昨天喝的好多,頭疼死了。我說:是啊,喝多了是頭疼,但是你很開心,是我沒見過的那種開心。她平常似乎一個乖乖女的形象,直到喝了酒之后,終于釋放了心中的野馬。
是啊,喝酒會醉,會瘋,只要不妨礙到別人,那我們害怕什么呢?喝!直到天明!人生難得幾回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