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次在劉潤老師那里聽到他說“271”原則,可見劉潤老師對這個原則可以說是非常地了解,也非常地情有獨鐘。
“217”原則是很多大企業都在用的一套員工績效考核原則,比如阿里巴巴,微軟都在用,它的發明者是米國的通用公司韋爾奇。最近我在看韋爾奇的《贏》,韋爾奇就有專門一個章節是講企業必須要用“271”區別考評制度的。韋爾奇在推廣這一套制度的時候遇到了非常多的阻力,很多國家的企業都認為無法推廣“271”,比如我們的公辦企業。
271制度把員工分成了三個檔次:
[if !supportLists]1、[endif]超出期望的優秀員工,占全體員工的20%,這一部分企業要大力獎賞他們。
[if !supportLists]2、[endif]符合期望的普通員工,占全體員工的70%,這一部分的員工要大力培養他們,并且發現其中有潛力的人,把他們培養成那20%的人。
[if !supportLists]3、[endif]低于期望的最差員工,占整體的10%,這一部分的員工必須要無情地淘汰。
特別是對10%的員工,韋爾奇花了很大的篇幅來說為什么需要淘汰,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條理由就是,被淘汰的10%往往可以在其他地方做得更好,也就是說,這10%很有可能就是那群上錯了車的人,把他們淘汰是一件對企業和被淘汰者來說都是雙贏的事情。
不歐最讓我感興趣的是,劉潤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提到:無論是韋爾奇還是微軟,都已經放棄了271原則了,因為271原則有一個很大的漏洞。
確實,韋爾奇也知道271的漏洞,比如,當一個企業沒有足夠的坦誠精神的時候,很有可能20%是那些溜須拍馬的人,70%是隨波逐流得過且過的人,10%是那些正直,敢于說真話的人,也就是劉瀾老師常說的那種“愛唱反調”的人,所以,如果是這樣的企業實行271制度的話,會加速讓企業被淘汰。
我覺得這也是韋爾奇的一廂情愿,因為這樣的企業本來就很難實行271,哪怕是這種負面版本的271,更是不可能實行起來的。
劉潤老師提到的不能實行“271”原則的原因是因為現在大公司也很難找到足夠優秀的員工了,所以,他們不可能肆無忌憚地大規模招人,然后大規模去裁人,而是要盡可能地留住人,并且讓每個人都能勝任他們的崗位的要求。
這樣聽起來好像271原則已經過時了,那么我們是不是依然還是要來學習271原則呢?
事實上企業管理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情,很多時候它不是靠一個制度就能管理成功的,而是要很多管理制度的綜合,這就跟領導力的修煉一樣,它不僅僅是企業的管理,更是人與人之間關系的關系,同時也是事與事之間關系的管理,我們也可以說是因果的管理。
比如說,前兩天我聽到了一個343原則,企業30%的高利潤產品,40的常規利潤產品,30%的特價產品,這個制度好不好呢?有的企業可以運用得很多,大部分企業無法運用,比如,有的企業高利潤的產品可能5%都做不到,但是特價的產品可能會占據公司70%的銷售額,這樣的企業可以說是營利能力非常差,但是企業又想要活下去,不愿意放棄,改變現狀又非常難,怎么辦呢?
格魯夫告訴我們,企業經營的關鍵,實際上是資源的分配問題,所以,無論是271原則,還是343原則,說白了還是企業的資源分配問題。只是一個人關于人的資源,一個是關于企業產品的資源分配,不過到最終,依然還是和人有關。
這些原則都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抓關鍵少數”,20%是關鍵少數,10%也是關鍵少數,30%還是關鍵少數,抓對了關鍵少數,就能夠對企業的這個整體起到非常好的一個激發,帶動作用,而要是沒有抓住關鍵,沒有把更多更重要的資源用在更重要的位置上,那么就會出現韋爾奇說的那種錯誤的“271”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