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解,每章一讀。
文: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fēng)寒,龁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雖有義臺路寢,無所用之。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馽1,編之以皁棧2,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饑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后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圓者中規(guī),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yīng)繩。”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guī)矩鉤繩哉?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dāng)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xiāng);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系羈而游,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并,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
及至圣人,蹩(bié)躠(xuè)為仁,踶(zhì)跂(qǐ)為義,而天下始疑矣,澶(dàn)漫(màn)為樂,摘僻為禮,而天下始分矣。故純樸不殘,孰為犧尊!白玉不毀,孰為珪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yīng)六律!夫殘樸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圣人之過也!
注:
1羈馽(zhí):絡(luò)首為“羈”,洛足為“馽”。
2皁(zào)棧:馬床。
解:
《馬蹄》篇與《駢拇》篇本旨相同,但立意有別。后者著意個性、自性,前者言治天下之道。
本章題頭以“馬之真性”為鑒,通過對比伯樂對馬的殘害,來說明于天下如于馬,不擅治天下者必有大過。為了增強(qiáng)論證,文本還引了陶匠治埴、木的例子,其道理已在上章充分說明。
何為“善治天下者”呢?文章不直接說,一上來就描繪出一片至世盛景。人們織衣耕食,渾一不偏,視聽素樸;萬物并生,和諧一派……沒有君子、小人之別,無知無欲。寫到這樣,作者峰回路轉(zhuǎn),又開始批判圣人的過錯。總之一句話,成于損性,毀于本性。(除了一些生動形象事例的列舉,有待深入思考的是,這一毀一成之間,到底有何本質(zhì)?道德向仁義的過渡,有沒有更深刻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