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問參加法醫工作后,需要做什么工作內容,是不是每天都解剖尸體,是不是總與尸體打交道,今天我從理論的角度解讀一下,法醫在刑事犯罪現場調查中,是一個什么樣的身份,當你們無法與家里長輩解釋關于法醫的種種誤解時,可以在心中篤定自己的小小信念。
首先,法醫往往出現在重大的刑事犯罪現場
作為警察隊伍的一種技術人員,承擔的往往同樣是犯罪調查的工作。而犯罪現場存在著大量甚至全部的實體線索,需要法醫及相關調查員一一去發現、保護、甚至恢復這些蛛絲馬跡。
??? 到達犯罪現場,我們需要解決什么問題呢?
案件事實:誰是犯罪者,誰是受害者?什么時間發生了什么事?
外圍調查:犯罪因何發生,如何發生并且結果如何。
現場環境的影響固定
法醫需要發現和提取什么證據?
舉個很常見的例子,持刀殺人案件的犯罪現場調查,我們需要檢查:
體溫、身體內或身體上發現的昆蟲以估計出死亡的大致時間;
血跡,可以確定是受害者或犯罪者的血及DNA信息;
手或鞋印,可以分析近似身高和步伐特征;
5.證據如何收集呢?如果偵查員趕到現場直接收集兇器,他們極有可能摧毀諸如足跡等其他證據。所以犯罪現場調查人員是以團隊形式工作的,大家通力合作,有條不紊地推進現場勘查。
(1)進入現場,仔細觀察現場的環境,氣味和其他異常的地方,這是要保證自身的安全。說到這里,想起一件悲痛的事情,一位師哥,在處理一起高壓電變壓器案件的時候,不慎觸電犧牲,其實,每一個警察在警察隊伍中都是渺小的,可是每一位警察在身后的家庭里,是獨一無二的,再次提醒各位同行,勘驗現場時,要觀察好現場的危險性,排除危險后再勘查。
(2)確定犯罪嫌疑人的進入現場和離開現場的路徑。所謂嫌疑人經過的地方,都會有嫌疑人的各種痕跡存在,他觸碰了什么,鞋底遺留了什么,吃沒吃現場的食物等等都可以用來確定嫌疑人的身份,往往也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
(3)通過照片或者錄像的方式固定犯罪現場原始概貌。著重記錄犯罪現場翻動的部位,人員的特征,面相,血跡的分布,手印、足跡的特征等等痕跡物證,伴隨搜查現場的全過程。
(4)搜查中會詳細搜尋并審查各種實物證據。做好筆記,表明證據的來源,位置,特征等全面的信息。對于發現的文書證據,也要加以審查,近期被害人接收到的或者寫下的某些特定的文字材料對于案情的分析也非常有幫助。
(5)估計死亡原因,死亡方式和死亡時間。往往暴力因素致死的案件,總會有暴力行為的痕跡留在尸體表面,比如脖子的繩索,插入胸膛的尖刀,巨大的創口等等。當然,還需要進行系統的解剖以坐實該項證據。
現場勘查結束,那么技術人員的工作就算告一段落了,接下來就是分析嫌疑人的身份線索提供給偵查員,進行抓捕和審訊工作了。下回有機會再講講抓捕工作和審訊工作,還有之后的案件演進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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