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西游記》的人都應該記得里面有一個國度叫“女兒國”,在那個國度里生活的全都是女人,她們的繁衍靠的是一條子母河,因為人只要喝了河中的水就能生孩子。“女兒國”究竟是吳承恩全憑天馬行空的想象力虛構出來的理想樂園,還是歷史上果真有過這樣一個“女兒國”呢?
據《舊唐書》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蠻西南蠻傳》記載:“東女國,西羌之別稱,以西海中復有女國,故稱東女焉。俗以女為王。東與茂州、黨項接,東南與雅州接,界隔羅女蠻及百狼夷。其境東西九日行,南北22行。有大小八十余城。”歷史上的東女國就處在今天川、滇、藏交匯的雅礱江和大渡河的支流大、小金川一帶,也是現在有名的女性文化帶。
后來,唐逐漸衰落直至分裂,土藩也漸漸滅亡。土藩崩潰后,曾經被他們統治的青藏高原重新回到了原來的部落時代,唐代分裂后,也沒有力量統一管理,到了后來的宋元明三代,對于青藏高原地區的統治很薄弱,因此基本沒有史料記載,一直到清代才把土司制度健全。而東女國的遺留部落有些由于靠近交通要樞,受到外來文化的影響,女王死后沒有保留傳統習俗,逐漸演變成父系社會,而有一些部落依舊生活在深山峽谷,保留了母系社會的痕跡。
為什么東女國的習俗能夠保留到今天呢?
扎壩極有可能是東女國殘余部落之一,至今保留著很多東女國母系社會的特點。扎壩過去是一個區,現在有7個鄉,5個鄉在道孚縣境內,2個鄉在雅江縣境內,一共生活著將近一萬人。
如果實行一夫一妻制,兒子娶妻結婚后要分家,重新建立一個小家庭,以當地的經濟能力根本無法承受,生產資料分配不過來。而且地處封閉的深山峽谷,和外界交流幾乎隔絕,不容易受到其他文化的影響。
很明顯是母系社會的殘余,經過現代社會的沖擊,已經和原始的母系社會不完全一樣,只是保留了一些基本特點。
扎壩人依然實行走婚,通過男女的集會,男方如果看上了女方,就從女方身上搶來一樣東西,比如手帕、墜子等,如果女方不要回信物,就表示同意了。到了晚上,女方會在窗戶邊點一盞燈,等待男方出現。扎壩人住的都是碉樓,大概有十多米高,小伙子必須用手指頭插在石頭縫中,一步一步爬上碉樓。
此外,房間的窗戶都非常小,中間還豎著一根橫梁,小伙子就算爬上了碉樓也要側著身子才能鉆進去,就好像表演雜技一樣,這個過程要求體力好,身體靈活,這其實也是一個優勝劣汰的選擇。第二天雞叫的時候,小伙子就會離開,從此兩人互相沒有任何關系。
男方可以天天來,也可以幾個月來一次,也可以從此就不來了,他們之間的關系叫做“甲依”,就是伴侶的意思。女方可以同時有很多“甲依”,但也有極少數姑娘一輩子只有一個“甲依”,兩個人走婚走到老。
女方生小孩后,“甲依”一般都不去認養,也不用負任何責任,小孩由女方的家庭撫養。但奇怪的是,當地的小孩一般都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
一定的生產力,有一定的社會制度與之相配,在這種生產能力比較落后,相對封閉的地方,勞動強度不大,居民自給自足,男性的優勢得不到充分的顯示,女性掌握著經濟大權和話語權。
另外還有一種深層的社會心理因素,保持母系氏族制度,表明了人們對過去的社會形態和社會結構的一種追念。女性是家庭的中心,掌管財產的分配和其他家庭事務,與東女國“以女為王”相似,有的家庭有30多個人,大家都不結婚,男性是家中的舅舅,女性是家中的母親,最高的老母親主宰家中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