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榮強
以前讀西方哲學史,對17世紀荷蘭著名哲學家斯賓諾莎曾經靠磨制光學鏡片為生,感到很特別而印象深刻。
不過,這并不是因為好玩,而是他24歲時被驅逐出境,因為生活困難,不得已而為之。不幸的是,磨鏡片這項工作損害了斯賓諾莎的健康,吸入大量的硒塵,導致他于45歲便死于肺癆。
在斯賓諾莎的學說中,有許多三分法的例子。
斯賓諾莎的實體學說
在西方近代哲學史上,所有剛剛走出中世紀的哲學家們,都對中世紀的神學不滿,希望通過自己的研究而建立新的世界觀。斯賓諾莎也不例外。
斯賓諾莎最主要的哲學著作是《倫理學》,他認為哲學研究的目的,是使人通過對必然性的把握,達到道德上人生的圓滿境界。因此,他的倫理學思想是建立在他的"實體學說"這個哲學基礎之上的。
他認為人類所身處的世界包括三個方面,即實體、屬性和樣式。
實體。就是統一的自然,即客觀世界。它有三個特點:一是“自因”的,二是無限的,三是唯一的。所謂“自因”就是不依據別的事物而存在,故斯賓諾莎經常用“神”來表示實體,這與康德的“物自體”、佛教中的“自性”和中國人傳統觀念中抽象的“天地”這些概念,頗有相似之處。
屬性。斯賓諾莎說,屬性就是構成實體的本質的東西。實體是唯一的,屬性卻具有無限多樣性。但是,有兩種屬性是最根本的,即思維與廣延。思維與廣延這兩種屬性既相互同一而又相互區別。
樣式。斯賓諾莎說:“樣式,我理解為實體的分殊,亦即在他物內通過他物而被認知的東西。”樣式是世界上千差萬別的具體事物,它們是由實體派生的,是實體“變形”或具體表現。這個說法與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說法類似。
四種知識的來源
斯賓諾莎把世界分為實體、屬性與樣式三個方面,看上去很抽象,其目的就是要告訴世人,要認識實體(即自然),獲得正確的知識,就必須改進我們的知性,確立正確的認識自然的方法和途徑。他把人的認識方式或知識分為四種:
1.由傳聞或者任意提出的名稱或符號得來的知識。它們都是由間接經驗得來的感性知識,比如我們生日、我的家世等,由于沒有確實性,必須排除出科學的領域。
2.由泛泛的經驗得來的知識。它們是由直接經驗得到的感性知識,但是未經過理性的驗證。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知識都屬于此類,但它們只是偶然現象,也應該排除在科學之外。
3.由推論或論證而獲得知識。即從一個事件推論出另一個事件的本質。這類知識是以事物共同概念和正確觀念為依據進行推論而獲得的知識。這類知識比前兩類的可靠度要高,但還不是完善的,因為它不能說明事物究竟為什么是這樣。
4.由直觀得來的知識。這種知識能給我們最清晰的觀念,可以直接認識事物的本質,還可以通過它來獲得未知的知識,因而它是最高級、最完善的知識。
在分析四種知識來源的基礎上,斯賓諾莎提出“真觀念”的概念。他主張通過理性直觀獲得真觀念,然后再以真觀念推出其他知識來。一種好的認識方法,就在于指導心靈依照真觀念的規范進行認識。
所謂真觀念必須具有三個特征:第一,是簡單明白的觀念,要么本身就是簡單觀念,要么就是由簡單觀念構成的;第二,能夠把握事物的本質和必然性,表示一事物怎樣和為什么存在或產生;第三,是與其對象相符、主客觀統一的觀念。
三種基本情感
斯賓諾莎的主要學說是倫理學。倫理學必然涉及到對人性的認識與假設。
斯賓諾莎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人的本性與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一樣,必然是自保的。也就是說,斯賓諾莎認為人性是利己的和自私的。
從人性自私論出發,斯賓諾莎認為,人在努力保存自我的過程中,有三種不同的心理反應形式,即的意志、情感和理性。所謂情感是由外物與身體相接觸而引起的,根據外物能否增進身體活動的力量,即是否有利于保護自己,產生各種不同的情感。
快樂、痛苦和欲望是人生的三種基本情感,其他一切情感都是它們的組合和由它們派生出來的。如果外物使身體活動力量增進,就會產生快樂;如果外物使身體活動的力量減退,就會產生不快或痛苦;如果外物使身體活動力量不變,就會產生欲望。
斯賓諾莎說:“生命的潮汐,因快樂而升,也為痛苦而降。”他認為,既然自我保存是人的本性,那么它就應當是一切道德的基礎和判斷善惡問題的唯一標準。
但是,千萬不要誤認為斯賓諾莎是一個縱欲主義者和個人主義者,他的倫理學觀點其實屬于合理的利己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