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什么?一件事物要通過明確與其他事物的關系來定義它本身。
因而自由無法詮釋它自己。
如果自由是隨心所欲,那么對人類造成傷害的自由值得鼓勵嗎?
因而自由是有邊界。
那個邊界是什么?拴住脫韁野馬的繩子是什么?
我認為是責任,人生活在社會里,天然有一些責任。
比如在經濟社會里,我們有責任生產別人需要的產品,來換取你自己的消費品。因為社會大分工,我們不能自給自足,所有有從事勞動生產創造價值并進行交換的責任。不能純粹依賴社會福利,也不能依賴家庭,追求所謂的自由。
如果要負起所有責任,那怎么還能追求自由?這就取決于兩點。
第一,如何界定責任。這個存在模糊邊界,與性格相關,有些人傾向于多攬責任,有些人則不然。
第二,有效率地完成責任。責任是需要面對的,不面對它,總有一天它將直接或間接地消耗你追求自由的時間。因而有效率地完成責任就是一個關鍵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