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據是什么?
票據是由出票人無條件地承諾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
第一,票據是一種有價證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額,而且表示對財產的所有權或債權,誰擁有了票據,誰就有權憑票據取得票據上規定的金額,正如誰擁有公司的股票,誰就擁有了公司財產的相應部分。
第二,票據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承諾。出票人開出票據,它就必須承擔到期支付票據上規定的金額的義務,只有它支付了金額才能解除其承擔的義務。
第三,票據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諾是無條件的,即出票人履行付款的義務不能有賴于某一事件的發生或者某些情況的出現或者某一行為的作出作為先決條件。也就是說,出票人一旦開出票據,那么不管是否發生或不發生某些事情或某些行為,它都必須到期支付規定的款項。
2.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背書人,保證人的區分:
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簽發票據并將票據交付給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據的主債務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據要求付款或承兌時,出票人應該立即付款或承兌。
付款人(DRAWEE):付款人是指支付給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額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債務人?! ∈湛钊耍≒AYEE):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權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兌。
承兌人(ACCEPTOR):票據是遠期票據時,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該付款人就是承兌人。
背書人(ENDORSER):背書人指在票據上背書轉讓給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據的背面簽字或蓋章。接受了背書票據的人叫做被背書人(ENDORSER),票據可以多次背書轉讓。
持票人(HOLDER):持票人是持有票據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權要求付款或承兌。
保證人(GUARANTOR);保證人以自己的名義對票據付款加以保證的人。保證人可以為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或參加承兌人提供擔保。
1、只適用于同城的結算方式:銀行本票、支票。(銀行匯票,主要適用于異地結算;但是也可以同城結算的。)
2、 只適用于異地的結算方式:銀行匯票、匯兌、托收承付、信用證。
3、同城、異地均適用的結算方式:商業匯票、信用卡、委托收款。
4、 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可以使用匯票、本票、支票的。
5、只有“商業匯票、信用證”只能單位使用,個人不能使用。其他的,單位與個人都能使用。
6、 只有“托收承付”有國有企業和結算起點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