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老婆的要求,已經最低了,只要能滿足兩個條件就可以,一是女的,二是活的!完全不用考慮,年齡差距,帶不帶孩子的問題。只要女方相中男方,無論要多高的彩禮,父母就是砸鍋賣鐵也會把數目湊齊。
在50、60、70后的認知里,認為就算離婚,一輩子也就是一次的事。但到了80、90、20后的婚姻里,只要稍微有點不如意的地方,就吵著離婚,而且雙方父母連勸說的話也沒一句,直接支持年輕人散伙。
男人家是越離婚越窮。女人家是越離越有錢,不知從何時起,離婚,反而成了發家致富最快的途徑。離婚的次數已經由早些年的兩次發展到如今的五次、六次甚至是七次。只要到民政局登記結婚時,連辦公人員都能一眼看穿,這對兒新人到底能不能過長。
現代人把婚姻越來越當作兒戲,絲毫不重視,只要認為兩人相愛,就能登記結婚,沒了感情就能離婚。沒有孩子還好說,有了孩子,不管孩子跟著父母哪一方,對孩子來說都是一種傷害。
即使如此,女人也遠比男人要搶手的多。農村里經常有一些男孩兒說的老婆都是離過婚的,甚至是帶孩子的。就這些只要能在一起,就不敢有什么過分的要求了。
農村婦女的地位越來越高,甚至媳婦在家不去工作,一味的靠男人來養活,婆婆還不敢多說什么。
一個村子里的女人,如果離婚了,消息剛一放出,第二天就會有幾個媒婆先后上門說媒,男方的條件一個比一個好,女人都是擇優而嫁。曾經見過一個女人,由于不想離開自己的父母,所以找的男人是本村的,因為性格不合離婚了,又找了一個男人還是本村的,等于是從南頭兒嫁到了北頭兒,有時和現任丈夫走在大街上,碰到前夫,一點都不覺得尷尬。
家庭條件不好的,只要有女孩愿意嫁給這家,不管對方是殘疾還是呆傻,只要能生孩子就可以,相一面過不了一周就可以登記結婚,生怕下手晚了,女方被別人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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