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個親戚是開大貨車的,有一次他回家在附近找了個地方停車的時候,有一個十幾歲的孩子鉆進他的車底下了。因為大卡車有視線盲區,他倒車的時候并沒有看到。有人看到后就提醒了他,說有個人躲到車底去了,把他嚇得不輕,趕緊停車下來查看。
當時那個孩子腿已經被壓住了,正痛得狂叫。旁人幫親戚一起把那個孩子從車底搶救了出來,立馬又打電話找了救護車,趕緊送了醫院。我親戚被這動靜嚇得不行,腦子里亂七八糟的。
那個孩子是不遠處一個小區里的,手腳健全,就是腦袋不太靈光,好像是個弱智,他家里人也不怎么管他,學也是沒上的。
那家人知道他家孩子發生這件事后,就找到我親戚鬧,要我親戚賠錢。這件事我親戚有一定的責任,賠償肯定是要賠的。不過那家人心有點黑,在孩子還在檢查的時候,就提出要我親戚給二十萬,不然這件事就沒完。擺明了是想要訛人。
檢查完后好像情況不太樂觀,醫生的意思是孩子的雙腿有可能保不住,保不住的話就需要面臨截肢。第二天這家人完全沒有把這個情況告訴我親戚,也沒有任何商量,就自己主動提出截肢(在一切都沒有定數的時候),等我親戚知道的時候手術都已經做完了。
住院的錢是我親戚先行給了的,但是手術我親戚并不知道。那家人以那個孩子情況嚴重必須截肢,且雙腿已經通過手術截肢了來要求我親戚除了住院和手術的錢還必須給二十五萬,包含精神損失費、營養費等等。
我親戚覺得對方心太黑了,這種行為也特別惡劣,不顧自家孩子的死活非要截肢就為了多訛點錢。受害者的家屬覺得他們自己做得沒有錯,他們認為過錯在我親戚,他們是孩子的家人,他們有權利對這個孩子的傷勢做判斷和處理。
這件事我親戚和受害者家屬根本沒有辦法達成一致,我親戚就請了律師打官司。經過了很長時間的法律手續和審判,綜合了各方的情況,最后判決受害者這方輸。我親戚給對方賠償了十幾萬。雖然官司是打贏了,但是我親戚家也是被搞得精疲力竭了。
我聽完了這一件事的來龍去脈給我震驚到了,那家人覺得那個孩子本來就是個弱智,養著也是家里的累贅,幫不到一點忙,每天吃飯也要花錢,正好趁這個機會,訛人一筆,也算給家里減輕了負擔。至于這個孩子是死是活,截肢了以后將來要怎么過,他們根本就不在乎。這世界上居然還有這種家人,真的讓我氣憤至極。
不知道這個可憐的孩子還有沒有將來可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