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趙麗穎和馮紹峰分別官宣離婚,為微博送上了一個爆點。作為吃瓜群眾的我們,震驚不已。小伙伴們紛紛表示,眾人看衰的一對對反而在苦苦堅挺著,而“二叔明蘭”卻默默的斬斷了聯系。
18年二人官宣的時候,大眾的論調就是馮紹峰“配不上”趙麗穎,理由無二,馮紹峰的情史太過“漂亮”。當時的我,倒沒有如此的反感,只覺得婚戀一事一貫是如魚飲水冷暖自知。畢竟二人也算是在魚龍混雜的娛樂圈摸爬滾打了多年,應該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看重的、在意的、珍惜的到底是什么,幾乎不可能有激情、沖動一說。而今天的結局證明事實并非如此。
三年的時光,記錄二人的感情,見證二人的甜蜜,是不是除了合作的幾部電視劇以外,只有一個孩子表明二人曾有過深深的交集呢?
娛樂圈因戲生情而結合的夫妻不再少數,很多也是分道揚鑣,但也有很多成為了娛樂圈的典范。在這里,我想聊一下劉詩詩和吳奇隆這對,他們是如何處理“因戲生情”。
劉詩詩和吳奇隆因合作拍攝《步步驚心》而相識。在上百場的對手戲中,難免會暗生情緒,畢竟那時的劉詩詩才剛剛24歲。拍攝結束后,二人選擇退出彼此的生活圈,除去必要的商業活動,二人幾乎毫無交集。在將近兩年的冷靜期里,讓二人重新審視了彼此關系的定位,不是因戲生情,不是一時沖動,二人只是劉詩詩和吳奇隆,并不是若曦和四爺。于是,在拍攝《步步驚情》時,二人確定關系,待感情穩定后,坦坦蕩蕩的官宣。后面的求婚、領證、婚禮、生子全部發生的順其自然、水到渠成。
同樣的因戲生情,同樣的夫妻二人年齡差距較大,這兩對的結局可謂是大相徑庭。由此可見,處理方式選擇的恰當與否,直接影響到二人的感情走向。從今天開始,馮紹峰終究是配不上趙麗穎了,惟愿二人相忘于江湖,各自安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