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桃花
我以前是個特別正直的姑娘。
但凡是誰有了錯,違反了公序良俗,違背了公平真理正義,我都要第一個站出來,代表正義消滅你。沒有例外。天皇老子也沒用。
后來我在13歲的時候有了弟弟,在18歲的時候弟弟已經能滿嘴跑火車了。而他和我不同,是個極其護短的傻小子。
爸爸媽媽偶爾說我,我就向他撒嬌,他梗著脖子護在我前面,不管媽媽說'把姐姐扔出去吧'或者'姐姐錯了就要說',他都只會說'不行'或者'那也不行'。媽媽問為什么,他就來一句:因為我喜歡她唄。
18歲那年我也正好上了大學,遇見了一個也愛護短的小姑娘。雖然我必須對她好,但是覺不允許別人也這樣對我。
在我胖的時候直接叫我胖子,卻把一個說我看起來像小陀螺的sb(她說)一頓臭罵,雖然人家只是在開玩笑。
我漸漸發現,這種被護著的感覺真好,爽爆了。
從前那個會因為弟弟犯錯就和父母一起聲討他的我,那個會把朋友錯誤看在眼里并嚴厲指出來的我,開始學著和弟弟瞞著父母做一些離經叛道的冒險,學著在別人指責朋友的時候站出來替她辯解。
我們變得更加心有靈犀,更加親密無間,我們在彼此的世界里,都越來越不可替代。
我終于開始明白為什么很多人在偶像的微博下面回復:好好好,你說什么都對。我們喜歡一個人,喜歡著他的一切。ta的好與壞,構成了唯一的一個ta,那個我們欣賞的、迷戀的、美好的ta,怎么能允許別人輕易地打擾和改變。
我不是不再相信真理,相信公平,我依然會義憤填膺、路見不平,只不過對我來說,那看不到摸不著的冷冰冰的三觀,如何比得上你笑起來燦爛而溫暖的五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