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簡書首頁上見到大拿們曬書單,其中有一部分人的閱讀速度,濁某是拍馬也趕不上的。
在我想來一周時間閱讀一本書(中等厚度,三百頁左右)已是了不得了。不曾想那些牛人一周就能看兩三本。太厲害。
倒不是我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而是我個人確實認為看一本書應當有個合適的速度,并不是說越快越好。當然退一步說,能花時間看書,無論速度快慢,也總比像濁某一樣懶的不動要強太多。
之所以這么認為,是因為我的親身經歷。大學里我看的最慢的一本書是譚浩強先生的《C語言程序設計》,反復看了兩遍,其中重點章節更是筆記又畫圖,溫習了很多遍。與我同一期的同學也學這本書。到如今這么多年過去了,那本書中的內容依舊對我的日常工作有幫助。而我的同學們有許多已經不從事程序行業,書中的內容恐怕都忘光了。
史書中記載,孔子晚年喜歡讀《易》,至“韋編三絕”。什么是“韋編三絕”?韋編是熟牛皮繩。在春秋戰國時期還沒有紙張,書籍都是記錄在竹簡上,用韋編串聯起來,結果孔子因為頻繁閱讀翻閱,至韋編多次斷裂。而《易》全文一共多少個字呢?不到五千字。
成年人一分鐘閱讀三五百字是沒有問題的,五千字的內容半個小時讀完綽綽有余。而孔子卻要反復去讀,讀至“韋編三絕”。是他的理解能力不如我們嗎?肯定不是。那么他為何要花那么久呢?
我猜這涉及到一個深淺的問題。就像是同樣炒一份青菜。掌勺數十年的大廚也能做,初學十來天的新手也可以。可能做出來的菜品滋味總歸不同。
所學不深,就要面臨競爭。你會的東西別人也會,自然而然價格高不上去,陷入到拼體力的辛勞之中。
我覺得泛泛然看百十本不若專精讀一本好書。當然愿意閱讀總歸是好的,總比濁某現如今的懈怠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