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志摩生活的年代里,婚姻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913年春,辛亥革命的熱浪已漸漸冷卻,杭州府中復辦,徐志摩也得以重返學校繼續讀書。興武督理浙江軍務朱瑞元的秘書張嘉璈(張幼儀四哥)前來學校視察工作,校長為他推薦了校刊《友聲》,其中徐志摩寫的《論小說與群治之關系》引起了張嘉璈的注意。
這篇文章是徐志摩模仿梁啟超的《論小說與群治之關系》中的文風與內容寫的。文中,徐志摩對梁啟超從改良小說著手進而改良社會的主張加以詮釋,同時又把新小說的創作與改良社會加以聯系,志在倡導促進改良社會的新小說。
張嘉璈看后大為贊賞,親自面見了還是學生的徐志摩。看到眼見這個眉清目秀,頭略大,臉龐狹長,高挺鼻梁上駕著一幅金邊眼鏡,厚厚的鏡片下面,有著一雙清澈有神的大眼睛,而且身材勻稱的少年,張嘉璈不禁暗自欣賞。加上,當時徐志摩面對張嘉璈的提問,應答如流,表現的謙遜儒雅,又不是風度,非常有自己的主見和觀點。
可以說,無論是徐志摩的外在氣質,還是內在修養,都讓張嘉璈心生喜歡。他立馬想到了,自己還有兩個妹妹,一定要把這個風度翩翩的少年,收為張家的乘龍快婿。恐怕徐志摩怎么也沒想到,這次見面,鋪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縷紅線。
張家祖父是清朝知縣,父親張潤之是當時的名醫。二哥張君勱曾是末代翰林,是個革命黨人,師從梁啟超。徐志摩拜師梁啟超,就是通過張君勱引薦的。四哥張嘉璈曾在東京慶應大學攻讀經濟學,是一位銀行家。
自從搬離祖宅后,失去祖傳家業的張家,經濟狀況大不如從前。張嘉璈從日本留學回來后,就擔負起了養家的重任。他們也是想早點把兩個妹妹嫁出去,減輕負擔。
見了徐志摩不久后,張嘉璈打聽到,徐志摩是硤石商會會長徐申如的獨子,徐家還是硤石一帶的首富,產業涉及絲行、醬園、錢莊、電燈等。這更讓張嘉璈堅定了決心。
于是,張家請八字先生為兩個女兒算命,結果八字先生說,大女兒不能早嫁,必須等到25歲以后才能出嫁,否則丈夫會早死。就這樣,張嘉璈和母親決定,先把小妹張幼儀嫁出去。
張幼儀當年13歲,在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范學校讀二年級。雖然算不上傾國傾城的大美女,但也是一位端莊大方、賢淑溫雅的大家閨秀。
家人把徐志摩的照片給了張幼儀看,征求她的意見,她只笑著回到說聽從父母的安排。于是張嘉璈就主動派人去徐家說親。
徐家雖也是家大業大,可在徐申如心里,始終自覺經商發家低人一等,若是能與家世顯赫且又是書香門第的張家結為親家,也算是躋身了政治文化圈,自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徐申如欣然同意了這門親事,給張家回信道:“我徐申如有幸以張嘉璈之妹為媳。”
徐志摩看到張幼儀的照片后,只是撇撇嘴,說了句“鄉下土包子”,但也沒有抗拒這門婚事。就這樣,13歲的張幼儀和16歲的徐志摩的親事被雙方家長敲定下來。1915年10月29日,徐志摩從杭州附中畢業后,兩人順利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