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聲明:本文系原創非首發,首發平臺:豆瓣,ID:萌橦在讀書,文責自負
2018年,李曉東在歌手舞臺上唱的《后來》讓人記憶深刻。對比他過往的經歷:少年得志,忽然沉寂,人生幾十年,從大起到大落,他歌聲中流露的濃濃情感,無不讓人熱淚盈眶。這首歌讓人感受到,李曉東唱的,就是他自己的人生。
《后來》這首歌,被翻唱過很多次。中文原唱劉若英的版本,讓人有種心底化不開的遺憾;張敬軒版有種往事不堪回首的痛徹心扉;張智霖版速度稍快,更多了一份看開的灑脫與笑著向前走的釋然;蘇運瑩版將節奏重新打亂、排列,多了一份另類活潑的調皮。
明明是同樣的歌詞,同樣的曲調,為什么演唱的人不一樣,聽的人感覺就不一樣呢?在《我們為什么聽音樂》一書中這樣來解釋:“演奏者使用同樣的譜子,但聽眾卻喜歡不同演奏家的風格,這里的區別并非來自作曲家,關鍵的區別在于演奏者在表演中傳達的質感,其效果可謂迥然不同。”
這本大眾科普不僅包含基本樂理、和聲知識,更是從歷史、哲學、數學、心理學、人類學等多方面,探索“我們為什么聽音樂”及“音樂對于生活的影響”等問題。
本書作者菲利普·鮑爾,是一名物理學博士、科普作家。他憑借著自己對音樂的無比熱愛,以客觀、全面的角度,來闡述音樂的魔力究竟從何而來。正如他自己所言:“音樂不會復雜到讓人備受打擊,也不會簡單到讓人厭煩。”
同一首歌曲,或者同一首樂曲,因為不同人的演繹,就會發生不同的變化。這就是為什么,有些人聽李曉東的《后來》會熱淚盈眶,聽張智霖的《后來》會不自覺微笑。
我們在聽音樂時究竟在聽什么?或者說,我們為什么會跟著音樂不由自主地起舞?音樂的發生有規律可循嗎?它又是如何從“無規律”發展到今天這么多元的形態的?
翻開這本《我們為什么聽音樂》,也許會找到一些答案。
01 如其他事物一樣,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音樂究竟從何而來?或者說,今天大眾聽到的歌曲、純音樂,究竟是從什么時候開始,遵循既定規則來創作的?
Do re mi fa sol la si為什么這樣排列?一首樂曲結束,讓人聽起來很舒服,這種“舒服”的感覺究竟是什么?有什么標準?
事實證明,音樂就和世界上的其他事物一樣,它也是遵循著一定的規律發展到如今。它從最初的自然、凌亂,到被人們發現規律,再到利用規律將它的可能性一點點挖掘出來,都經歷了漫長的歷史時光。
舉個簡單的例子,關于樂律的發展,從五度相生律,到純律,再到十二平均律(先不用理解這些專有名詞,只當它們是一個連續的發展順序就好),不論是古代的西方,還是古代的中國,雖然地域上有所阻隔,但人們排列與組合音樂的方式卻仿佛有著無聲的默契。
書中講到,公元前六世紀,畢達哥拉斯在尋找聲音和諧的過程中,用數學公式發現了音樂中的五度相生律。
相傳,那天他聽到鐵匠鋪子里傳出叮叮當當的聲音,于是開始思考,這些鐵器的形狀、大小,與互相擊打時發出的音高會不會有什么規律呢?后來他發現,“如果一個音比另外一個音高一個八度,那么,前者的頻率就是后者的兩倍”。
他用數學公式計算出音樂發生的規律,這就是著名的五度相生律(又稱畢達哥拉斯律)。但隨著研究的深入,他發現總有一些音不那么“協和”,不能完美地被公式整除,于是人們把這些細微的差別叫做“畢式音差”。
14世紀,歐洲復調音樂開始流行,到了15世紀,意大利人扎利諾提出了“純律”的概念,此時,音律從五度相生律到純律,仿佛更加完善了。
但隨著歷史的發展,人們發現不論是五度相生律還是純律,都解決不了兩個相鄰的音之間存在另外音的可能性。那么,把一個八度內原有的八個音,再平均分配一下,看起來似乎勢在必行了。
由此,十二平均律應運而生。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概念是由我國明朝大音樂家朱載堉首次提出的。
時間再往前推,當歐洲人還在研究五度相生律時,我國戰國時期的曾侯乙編鐘,其實就已經實現了十二平均律的實踐。編鐘十二律齊備,并且能實現“一鐘雙音”的多聲部演奏;編鐘上還記載了詳細的關于音律學的“論文”,可謂理論與實踐并駕齊驅,令人震撼。
所以,我們今天聽到的音樂,不僅僅是簡單的幾個音符,而是和其他事物一樣,經過了上千年歷史的洗刷,它由簡入繁,又由繁入簡,最終在我們耳中、心中、腦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02 音樂,不僅僅是音樂
“音高構成只是旋律的表面,就好像色彩的比例只是繪畫的表面……那些表面特征只不過是基本的游戲規則。”
當我們說到音樂,其實當它發生時,它已經不僅僅是由聲音構成的了。它由規律的一串聲音呈現出來,背后卻包含了很多其他因素。
正如我們聽音樂時,喜歡找那些對自己“胃口”的音樂。那么試想一下,如果音樂的發生真的遵循既有規律,那么是不是有一個萬能公式,能夠無限量地生產“好聽”的音樂?
這其實是一個偽命題。
因為對于何為“好聽”,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見解。
當我們聽到一段熟悉的旋律,我們可以在腦海里預判它接下來的走向。就如當我們聽到“讓我們蕩起雙槳”,就知道接下來怎么唱一樣,因為腦海里對于這段旋律早有儲存。
那如果是我們從沒聽過的旋律呢?書中指出,如果我們具備一定的音樂理論知識,對于一些不熟悉的旋律,只要了解它們采用的調式、調性等排列規律,就可以大概猜出這段旋律會如何發展,這是人們在聽覺和思維上本身所具備的能力。
前提是,人只能在自己的認知里去判斷一段音樂,如果超出認知,就會感到困惑或不解。自然就會產生排斥,從而判斷這個音樂“我覺得不好聽”或者“我不喜歡”。
正如書中所言:“西方文化下成長起來的人都是聽著調性音樂長大的,我們已經習得了調性層級。我們聽到無調性音樂之后,仍然會本能地應用調性層級,卻又一直找不到方向。所以,很多人覺得無調性音樂非常奇怪。”
所以,當我們找到一段覺得好聽的音樂時,不僅僅因為它是一段美妙的音樂,更因為,它符合我們自身的認知,也符合我們的審美標準。
03 當我們聽音樂時,我們究竟在聽什么
回到本文開頭的《后來》,為什么眾多演唱版本會給我們不一樣的感覺?除去演唱者不同的嗓音,不同的性別,不同的人生經歷,更深的原因是他們在演唱時,所迸發出來的情感,觸達到我們的內心,使我們由歌聲聯想到更多。
也許這首歌最初被創作出來時,并沒有這么多的意義,但經過傳播,經過千千萬萬人不同經歷的交織,它已經被賦予了更多的意義。
正如本書作者鮑爾所言:“偉大的藝術總會超出它原有的意義。”
曾經專為王公貴族服務的音樂,今天每個普通人都可以聽;曾經被賦予納粹含義的瓦格納音樂,卻被猶太籍音樂家巴倫博伊姆演奏出來;曾經被釘為“靡靡之音”的歌曲,今天被人奉為經典。
只有偉大,才經得起時間的推敲,才可以在歷史中留下足跡。
所以今天我們聽音樂,究竟在聽什么?
有人說,古典音樂太深奧,聽不懂。那么試問,他又聽懂了多少現代那些“不那么深奧”的音樂呢?具備歌詞的歌曲,又有多少人能夠真正理解詞作者的用意呢?
書中講到,“我們在文學、詩歌中所珍視的人性意涵,在音樂中并不存在,這太讓人難以接受了。為了彌補這種失落的感覺,人們寧愿相信音樂‘講述了一個故事’,甚至表達了哲學思想。”
也許人們聽音樂,是在聽一個美好的故事;在聽自己曾經過往的青春;在感受不同的異域風情;也在嘗試接受新鮮的事物。
所以在我看來,我們不必勉強自己,聽音樂時非得“聽出點兒什么”。其實聽懂也好,聽不懂也罷,就讓音樂單純是音樂,僅此而已,享受音樂帶給我們的愉悅。
把這種享受的過程代入到生活中的其他方面,就會少些不必要的煩惱,也說不定呢。
結語
這本《我們為什么聽音樂》的定位是大眾科普,但說實話它不太好讀。
如果想讀懂本書,最起碼要具備一定的樂理、和聲、歷史、哲學、數學、心理、人類學、民族學……等知識。不過就像書中所說的一樣,我們聽音樂非得要聽懂嗎?聽音樂一定要聽出點什么“意義”,這個行為本身才有意義嗎?答案顯而易見,很多音樂我們聽不懂,但不妨礙我們覺得它好聽,也不妨礙我們喜歡。
也許就如本書一樣,不一定非得全都讀懂,只要有些內容觸動我心,這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