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加上生性善良,這樣的人大抵在如今是比較難以舒適的生存下去的。
財務條線突然優化,小曹手頭的工作被要求交接給其它人,交接后她將沒有其它的工作內容,因為她無法去外地上班。
本來想公司單方面違約,她拿到賠償金走人,然后領個失業金過渡,那么這也是極好的。
然而現實卻是事與愿違。
單位安排換去運營崗,且需要降薪40%,在黃金分割線左右,這就讓人難以接受了。
如果不換,那么自己走人,不會有賠償,因為合同里有這么一條“工作地點XXXXX,及單位安排的其它工作地點”。
友友們,如果是你你怎么辦呢?
我設身處地的想了一下,真的有點不知所措。
換崗吧:和自己原來的本職工作風馬牛不相及,就是個替大家打雜的,且工資還降了。不換崗吧,難道就這么默默的離開,明明是單位方面違約,只是在合同里陰險的藏了那么一句話?
咨詢勞動法吧,也找不到個資深的人,小人物也沒能認識大律師。
和公司鬧吧,又拉不下這個臉,而且平時也不是個兇悍的人。
我在一邊也實在焦灼,小人物的大煩惱。
靜觀事態發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