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吃完晚飯,忙了一天的爸爸媽媽坐在飯桌旁聊天,當然還有我。
自然而然的就談到了我和弟弟,爸爸說等我和弟弟工作了,能養活自己了,就回到鄉下,蓋個小房子,種點菜,自己過。我就說,怎么不跟著弟弟,爸爸說“誒呀,人老了,連自己都會嫌棄,去濤濤(弟弟名字)那,還不一定要過什么日子呢,還是自己過的舒坦,你們每個月寄點生活費就行了。”當時我心里一跳,爸爸才43,就想到了退休以后,連以后不能干活的時候,都還在想著我們姐弟倆。弟弟在隔壁玩電腦,沒聽到這兩句話,不知道他是什么感受,反正我的心里是不好受的。
爸媽是包辦婚姻,結婚前見了不到三次,結婚后就生下了我。當時是生活最貧困的時候,也不知道是怎么抗下來的。聽說媽跟著爸受了很多苦,媽媽手上留下的凍痕就是最好的證據。不知道爸媽到底生活好不好,但至少在我們面前生活很和諧就是了。這一點,我非常佩服我的父母。
爸媽自從有了我這個孩子后就不能只顧自己了,不管自己苦不苦,都要給孩子最好的,天下的父母都不容易。一旦做了父母,就要承擔責任,這份責任很重,重到付出了父母的一生。
社會上不乏一些離異,不乏一些家暴,這些人還沒有能力承擔家庭的責任,沒有做好當父母的準備。媽媽常說,再苦也不能苦了孩子。這就是一個做媽媽的擔當,也是為人父母所受的要用一生去承受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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