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拾荒生涯

我在海邊撿的貝殼

三毛在《拾荒夢》里寫過:拾破爛的人最愉快的時刻,就是將那些蒙塵的好東西再度發掘出來。垃圾雖是一樣的垃圾,可是因為面對它的人,在經驗和藝術的修養上不同,它也會有不同的反應和回報。

拾荒,說白了就是撿垃圾拾破爛吧。我也覺得拾荒可以讓人學會東張西望,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呢。些許夸張了,興許,拾荒從小就開始了吧。

小時候,沒有手機沒有電視,大人們最大的樂趣就是走街串巷,小孩子們當然也跟著去找小伙伴們玩耍。而最大的樂趣,就是總會得到一些玩耍的道具。可以收獲很多實際的歡喜和額外未知的東西,像三毛說的,是被發掘的垃圾,沒有終止,沒有答案,也沒有結局。

那個時候,在小孩子的世界里,是期盼長大的。于是我們過著大人的家家,畫著圈圈種地耕田,用破瓦片起鍋做飯,用泥巴包餃子,用樹葉拌菜餡,用撿來的木棍當筷子,用飲料瓶底做碗,用木頭削尖做寶劍,用舊布頭包頭上演古人……每個放學后的周末,我和小伙伴們都這樣的不厭其煩。所以世上有人更聰明,研制了世上最高級又有效的垃圾,即市集上流通的百變積木,換衣芭比,變形金剛等玩具,即使這樣我仍然認為:人為和自然的垃圾拼湊來的獨特魅力,這不僅對我,而且是對很多小孩子來說,都是難以抗拒的。

那個時候,我們喜歡挖墻角,總是流連于房子后面的角落里,挖完自己家的還挖別人家的,一般是我帶頭鼓動的,大抵是每次用小勺子掘土,都能挖出小銅錢和舊的硬幣。現在家里還保存了一小盒子。拾荒對我的意義,超過了原本的驚喜。我也竟從此迷戀的不可收拾。

那個時候,每次出去,總覺得不去揀點什么,回家就會食不知味。遇到刮大風了,樹林里折了的大樹枝,費多大勁我都會把它拉回去,一是覺得葉子可以給羊吃,二是枝干干了可以劈柴燒;農田里的野草枯花撿回來,夾進書本了可以做成標本和明信片;沒用的酒瓶子洗干凈,可以纏滿純色的毛線,用來插花;舊掉的衣物,可以留完扣子剪成布條,裹在舊輪胎上做板凳……拾荒,可以修成一門藝術。

那個時候,抬頭走路會看見藍天,低頭走路撿到過錢,撿到過銀項鏈,撿到過珍珠手串,還撿到過一大包冰雪糕……

那個時候,覺得可以用來涂鴉,拾起過很大的紅色塊塊,帶回家卻被羊只給吃掉了,大羊救過來了,小羊全死了。從不知道,原來拾荒可以壞事。

那時候是窮的喜歡,生的天然。

至今,我仍舊在拾荒,已是慢慢地速度篩選,分門別類地留存去除,豈止舊衣服的暖絨做的心形抱枕,易拉罐做的裁剪工藝。

更好的,是在心里頭。

心里頭有一個道理:生活是種藝術,錢多錢少也好,物盡其用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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