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著光亮那方》我記不請這是看的第三遍還是第四遍,每次讀完過一段時間腦子里便只剩下幾個零零碎碎的小故事片段。我想:讀了又忘了,跟沒讀有什么區別。因為喜歡只能用一遍一遍的重溫來記住書中的內容。讀著讀著我發現有些書中的內容忘了,但是文字給予自己的鼓勵和溫暖隨著成長已經融入了骨血,成了自身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書中有一段這樣的話:有些朋友你多年未見,你以為你只是失去了一個朋友,其實你是失去了很多的自己,他們帶著很多對你的回憶,你的生活軌跡,聽他們說說過去,你才更清楚,為何你成為今天的你。
我想:內容會忘記,收獲會忘記,讀書后的感受也會忘記。那不如用文字把這些記錄下來,回頭看看的時候,你會更加清楚你是如何一步步成為眼前的自己。
再次看這本書是參加完同哥的簽售會,聽他在簽售會講自己經歷的時候,我覺得這個也熟悉,那個也看到過,可我也只是記得幾個零星的小片段。那些經歷我確實讀了,可我又確實忘了。我想重新了解我眼前的這個偶像,每天1小時,15天,我又一次讀完了《光亮》。
這一次,我邊讀邊記。讀同哥的故事,記同哥的文字,背引起共鳴的段落。我沒想著背這些,我可以變成什么樣的自己。我只是覺得背了這些在遇到某個相似的場景時,我可以準確的表述出某種情感,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文字給與的力量。
這本書里有友情,小學的繼承,中學的豆芽,大學的小白每個時期的朋友都曾彼此相互陪伴,共同成長。
有親情,摳門的媽媽其實全部都是對他的愛,嚴肅的爸爸,鮮有表達,可他深沉的愛我們都可以感受到。
有愛情,也許很多人都曾有過備胎的命運,但那時的小心翼翼,羞澀懵懂確實很美好。
有溫情,飯店老板的一碗雞蛋湯都可以讓我們感覺這個世界充滿了善意。
有自身的成長,我們不是上帝的寵兒,所以也不會有生來就一帆風順的命運。在經歷迷茫,挫折,委屈,不解之后,我們還是當時那個充滿激情的少年,對每個人熱情,對每件事熱忱。為了不辜負自己的貴人,不辜負那個對什么都充滿新鮮感的少年,我們也要對自己負責,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好。
……
“不要臉,拼了命,盡了興。”每個成功的人不都是這樣嗎?
“人生都是走著走著就開闊了,現在的你不用著急,讓未來的,本就屬于你的樹再長長,花再開開,等你遇見他們的時候,才是他們最好的時候。”現在每一個階段都是我們必須經歷的,無需抱怨,經歷了我們便會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