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收到同事郵件,問一位營業部同事是否已經離職,電腦相互還處于激活狀態。經過確認,該同事已經與公司協議離職。
此時,我們電腦部的同事就炸開了鍋,說HR同事應該提供取消賬戶申請給本部處理,另外HR同事應該每月提供一份離職清單供電腦部核對確認離職賬戶是否已經刪除。
四年前,電腦部經理已經和HR經理確認每月由HR同事負責發出一份離職清單供核對賬戶信息,當時這項工作也落實了,電腦部負責賬戶管理的同事也收到了離職清單,并且持續了一段時間。
不知何時起,HR的離職清單未發出,電腦部賬戶管理的同事沒有追要,而且賬戶管理員至今還認為不應該是他去追要,應該是HR同事主動發出。
且不討論誰是誰非,誰錯在前,就說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吧。
賬戶管理員應該保證賬戶的有效性,這是基本的崗位職責,那么如果有人員自行離職,沒有人通知你,但是你是否要想辦法保證準確性呢?從這個點來講,管理員是否應該主動找HR同事索要信息核對,所以你的工作不是等別人配合你,而是你主動去做,去想辦法找到能夠保證自己工作正確順利進行的方法,保證公司的信息不受影響。
大家應該按照規則辦事,但是也不能缺少人際溝通,不能說規則里面沒有提到,我就不需要做。除了按章辦事,還有人情世故需要維護。
如果當HR同事首次漏發信息,賬戶管理員及時提醒,就不會有此后的這些扯皮,自己沒有盡責在前,就不能找借口推卸責任。
雖然不能說你的做事能力有問題,但是對于你的溝通力確實值得懷疑,溝通不但包括部門內部,還有跨部門人員之間,溝通順暢,辦事一順百順,真的值得大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