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邊沁的文章中,有一章非常有趣,是關于契約訂立的內容。邊沁在這篇短短的文章中闡述了如何訂立契約以及如何保證契約不被偽造。這部分的內容讀下來不由感覺前人的智慧果然不錯,其內容與現代會計中的憑證處理有諸多相似之處。所以,在接下向大家分享下其中的內容!
首先是關于證人的證明,邊沁主張在證人證明時多數證人優于少數證人。因為越多人作證,后期更改證明和契約的難度越大,同時如果訂立的是契約,參與作證的證人人數越多,契約后面執行的保護力度越大。在證人選擇上,邊沁主張已婚之人優于未婚,因為已婚者的家庭負擔會使其更有責任感;名人優于普通人,因為名人會受限于自己的名聲與名譽,同時在違背契約或者證明時背負的公眾壓力更大,所以適合作為參與證明的人;此外,熟人優于生人,因為熟人礙于生活在同一個社會圈子里,背棄契約與證明所面臨的社會壓力更大,但是陌生人可以隨意離開某地,也可以不顧及名譽而隨便被別人收買,所以熟人優于生人。
其次是關于契約的修改與附表部分,契約難免會有需要修改的部分。對于契約或證明的修改部分,邊沁主張對于所有的修改部分我們應該額外附注,而非在原文上修改,原文上不應該有任何的修改痕跡,以防后人偽造。同時,對于修改的附文,我們同樣應該予以證明,以證明契約修改的有效性與合法性。為了防止附文被篡改,附文的所有部分不得有修改痕跡,附文必須列示總行數并且在合適的地方予以注明。
為了加強契約的有效性,對于訂立契約的時間、地點、參與人、證明人等必須做出詳盡的說明。不得含糊其辭或內涵不明,對于時間等的說明必須足夠精確以至于,偽造這一契約的成本足夠高,而使有心偽造契約的人無功而返。
最后,對于契約的安全性也是值得考慮的。為了防止契約被修改和偽造,邊沁提出了多種辦法。首先是對于訂立契約所用的紙張應該是特制的紙張,并且由國家允許的人特別供應,關于這種紙張的購買應該登記,并且在紙張上也要注明購買的人是從何處于何時購買等詳細信息。
同時對于多頁的契約,每一頁上都應該由所有證人簽名,在簽名時,不僅應該注明證人的名字,年齡等,還應該注明家庭住址等詳細信息以防止偽造。此外對于多頁契約的每一頁還應該注明行數與總行數等信息,防止他人通過惡意增減行數等方式修改契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