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跟老錢討論一個事情,
我說,每天晚上你回家就是看電視看手機,不管是娛樂還是學習,但是沒有主動陪孩子講故事做游戲哄她睡覺。
老錢說,我有做過,但是你卻老是覺得我沒做,這以后我更不會去做了。因為反正我做了,你也不記得。
這個話以往到這里,我就會反思自己,難道我真的忘了?然后思考中,不再說話,老錢也就得意洋洋的走開了。
昨天我突然意識到不對了!
我說,如果你經常做,我怎么會不記得?偶爾做件事情,別人很容易會忘記啊!
他沒再說話,雖然還有些抵觸。
但我是突然明白了之前老錢利用的邏輯詭辯。
- ——A認為B應該多做些照看孩子的事情
- ——B說我做過,但是A不記得了
- ——B做了,A還批評B,那B索性不做了
同學們,偷換概念從第幾條開始了?
第2條
- A做了照看孩子的事情,但是她的意思是希望B多做些,分擔些A陪孩子游戲玩耍的時間。
- B說他做過了——但A的訴求不是“做過”,做過分“偶爾”和“經常”。A的訴求是希望B“經常”,一周七個夜晚,有兩個夜晚是陪孩子講故事做游戲也可以啊!
- 第三條仍然是,A批評的是B不經常和孩子互動,但是B換成,“我做了,你還批評我”。
想通了這個詭辯的邏輯,我的心情特別舒暢。
因為之前,我被老錢的理論辯倒了,內心很糾結。為什么我的感受明明是累的苦的,卻被對方反駁的認為自己是錯誤了?認為我自己是沒事找事了?
不是的,尊重自己的感受,自己辛苦就是辛苦,對方沒有幫你分擔就是沒有分擔。假如照看孩子的時間是100h,你付出90h,對方付出10h,那我們就是有權利說對方應該多看一些孩子。
插播一句。憑良心說,如果我家的視頻記錄儀現在還在起作用的話,是能看到工作日每天老錢回家在客廳里躺在沙發上,一手握著手機,一手拿著遙控器的。津津有味看延禧攻略一兩集。常常看著看著睡著了。
同樣,延伸一下。俗話說,做一件好事不難,難的是做一輩子的好事。
開心了,心情好了,或者是某天突然覺得自己該和小朋友溝通了,就和娃玩一玩。平常呢,就是工作忙需要放松自己,需要好好休息,并不想看孩子。
這就是堅持的問題。
另外,最近一回想,發現老錢有不少這種類似的詭辯對話。有空一一摘出來分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