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從小學到初中,我最羨慕老師手上的一點紅。那是老師拿蘸水筆批改作業評判考卷時留在手上的紅墨水,或明或暗,基本上天天都在。因為那點紅,我甚至覺得老師有生殺予奪的權力。
? ? ? ? 我當上老師以后,也使了兩年蘸水筆,右手中指第一關節處,也留下過紅色印記,洗也洗不掉。教師資格證是我當老師幾年后的事情,這之前能證明老師身份的好像就只有手指上這一點紅了。當然,這許是工作量繁重條件艱苦的鄉村中小學教師所獨有。城里老師和大學教授應該沒有這般邋遢,或者人家早就使上了鋼筆圓珠筆,根本用不到這種蘸水的筆。
? ? ? ? 三十年河東,老家伙無恙,這廂有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