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夏天,抱著一本大部頭的《百年孤獨》啃不下去,別的小說都很有趣,像王小波的《時代三部曲》,情節變化不大,但文字有趣。偏偏這本《百年孤獨》,沒有人物對話,沒有情節沖突,平鋪直述,名字拗口的記不住,明明記得死了的人,突然又出現了,一看,原來八個字的姓名里差一字,輩分卻差好幾倍。那種感覺真的很孤獨,估計一百年都看不進去。
后來看了多了,見識了華麗的辭藻、講究的修辭,初看時好似第一次見識這城市的光怪陸離,文字原來可以這樣美。于是便去模仿,當時沒什么經歷,想法也不會太高深,于是貧瘠的思想便隱藏在矯飾的文字里。然后寫的多了,深覺矯情,一抬頭就四十五度角,一張嘴就婆婆媽媽爸,是一種空虛的文藝。后來經歷多了,想法也多了,文字卻日益寫的樸實了,力求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恰到好處,不多不少,直擊重點。這樣寫的缺點是比較累,寫一段話要反復回過頭檢查好幾遍,也是一種夸張做作。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當時并沒有找到自己,在遇見的世界里由著自己的性子胡來。文字是這樣,待人接物也是這樣。
讓人成長的節點很多,比如愛情的終結,友情的背叛,乃至于親人的辭世。而經歷與經驗的轉化率,并不見得比虛標參數的移動電源高出多少。
年少時,以為自己便是整個世界,于是忘乎所以,指點江山。
年齡漸長,世界還是這個世界,自己也還是這個自己,細胞的新陳代謝無法更改骨子里的基因,雄心不曾退卻,腳步卻幾多躊躇。
年少時,無所顧忌地大聲表達自己的想法,在同性之間、異性之間,在演講臺上,會議室里,在每一次聚會中,在每一場晚宴上......
生怕自己被這個世界遺漏,被其他的喧囂掩蓋。
閱歷漸多,發現這個世界和你一樣有想法的人實在太多太多。
而你自己,想法也還是那些想法,只不過濃縮的更為具體和實際。
學會了掩藏,學會了沉默。
學會了適可而止,學會了心無旁騖。
同樣這也不是真實的自己。
終其一生,人都在尋找自身價值、并不斷突破自我的路上。
這是一條不歸路。
于是修剪掉多余的枝椏,一株野花變成了宜人的盆景,悅人悅己。
于是無主的石頭在歲月的磨礪中被打磨拋光,變成了游客心中的美景。
于是你離開你自己的世界,融入了大千世界,成為蕓蕓眾生的一員。
于是你便成了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