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老婆跟同事在外面吃飯,我九點多去接她,剛從飯店拐彎出來,就發現前方路上擺了很多交通錐,嚇了一跳,以為此路不通了,想著用不用調頭,仔細看才發現交通錐很有秩序的排出一條條通道,看來不是攔路是查車,話說雖然新區人少車少,但是當時也少的可憐的就我們一輛車,很快三個交警就走了過來,我剛剛緊張了一下,主要是因為視力一般,等想了這么幾下之后,交警已經到車邊了,沒注意他們是怎么穿出來的,難道是剛剛藏起來了?
程序倒是跟平時一樣,看了行車本駕駛證,我以為很有可能有機會讓吹一下,查查是否酒駕,畢竟這么晚了,從飯店出來的,沒準兒一高興喝了,嘿嘿,被懷疑是很正常的,但是沒有機會,他們關注的是我為什么沒開車燈,晚上能看到了?我老實地說,我剛接了媳婦兒準備回家,出來忘了開燈了,路燈挺亮的,我能看見了,交警命令我把前后燈都打開,說你能看見人家,人家看不到你,走吧!
想想說得也對,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晚上還是應該開燈,不過被查的時候人不管有沒有問題,有時候還是難免緊張的,不做虧心事最好啦,虛驚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