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29歲時,看我們先來看看古漢語詞典的解釋:“才華,表示出的才能。”什么是才能?“才能”是指一個人已經具備但未表現出來的知識、經驗和體力、智力,放到寫作上,可以理解為,這個人已經具備但未表現出的寫作知識,寫作經驗和寫作體力,寫作智力。準確來說,才華大部分人都有,只是有的人高,有的人低。高的留名了文學史,低的成為了自己的興趣。歷史上更有些有寫作才華但是被埋沒的人,更是許多。
我個人認為有沒有才華是一個偽命題,更多的是如何挖掘自己的才華。文章無非分了三種,一是詩歌,二是散文,三是小說。三者皆有最低要求,古詩最低的是滿足格律或者押韻,至少形式上要做到。散文一般談事,談情,最低的是講清楚。小說最低要求,是講好一個故事。
因為只對散文略有研究,所以只談散文。歐陽修談到寫文章時,說道:“無它術,惟勤讀書而多為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懶讀書,每一篇出,即求過人,如此少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摘,多作自能見之。”總之,就是多讀,多寫。靠的是硬功夫。我最早也覺得,寫作一定有什么特別的技巧,總是廣為搜羅。但是后來,當自己堅持寫作一年后,并在這一年讀了許多書之后,看看自己以前寫過的一些文章。一對比,的確進步了許多,無法是遣詞造句,還是文章的結構,修辭的運用,都有了許多的變化,這才突然明白,寫作要的,就是多讀,多寫。但是,在多讀其實又包含了多思,多看。思,是思考,思考社會問題,思考人生問題。看,是增加人生閱歷。看人,看景,看事。在多寫中又包含了多修,反復斟酌詞語的運用,反復閱讀文章,不斷修改。如此這般,寫作才會有許多進步。
而這是我認為寫作的第二個階段,而到了寫作的第三個階段,寫作面臨最后一個問題,是風格。最近網上流傳著一句話:“這很......”個人理解是這是一個人的風格,是一個人做一件到一定層別之后才有了這樣一種東西。我們常在村上的作品里看到爵士樂,于是,當我們看到一部小說多次出現爵士樂時,我們可以說,這很村上嘛,這很小資嘛。雖然作者不一定會認可這樣的標簽,但是這卻是在讀者眼中的一種寫作風格。而如果一個人有了自己的風格,寫作就已經達了第三個階段。如何達到這個階段,其實風格的本質是什么,是重復,一句網路用語被許多人反復運用后,流行開來,像有了勢,成了風。而同理,一種文體,句式,在寫作中得到反復運用后,同樣也有了勢,有了風,如何做到呢,多寫便是了,唯有多寫,多出作品,才會有自己的風格。
所以好文章的根本還是在于這兩點,多讀,多寫。并無他法,量變會有質變,與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