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法學教授范律師約我小坐,品茗間隙,他講起自己經手的一樁離婚案,唏噓不已。原告舒娟是我們的同事,但我不認識。
五年前,舒娟碩士畢業,入職我校,經人介紹,和另一學校青年教師李煥戀愛。幾經交往,舒娟發現李煥身上存在一些明顯毛病,比如每每約會時候,兩人消費了的飲料、食物等的費用,總是自己埋單,李煥雖然也說付賬,但掏錢時總是猶猶豫豫,極不利索。舒娟心里已有李煥比較吝嗇的印象,曾動過斷交的念頭。但她覺得自己為讀書,把婚姻大事耽擱了多次、多年了,自己已經老大不小,如果再挑三揀四,不知等另一個他還得等多少年,加上李煥相貌堂堂,身材高大,吝嗇這毛病,也許不是什么太大的毛病,想今日,很多年輕人花錢大手大腳,未來居家過日子后不一定幸福,李煥說不定將來是個經營家庭的好手。這般想了之后,于是,很多時候,舒娟就容忍了李煥的吝嗇小氣。
不到兩個月,舒娟知道自己的身體有了變化,便和李煥商量結婚之事。李煥這邊條件優越,婚房已經買下幾年,就在他學校附近,說結婚就能結婚。舒娟這邊也不能再等了,一等幾個月過去,一個新生命就會呱呱墜地,未婚生子的名聲畢竟不會好聽。舒娟的家在外省,來去鞍馬勞頓,但她還是回了趟家,父母兄弟看著她肚子微凸,已經覺得在村子里沒了顏面。父親說:“叫你女婿拿來五萬彩禮,你們的婚禮大辦還是小辦我都不管。”父親說完再無他話。
舒娟已經感到來自村人和家人的壓力很大,就匆匆返回來給李煥說了父親的要求。但李煥對于舒娟家人要五萬元彩禮的事情極不同意,他想到在他們村里,一個男娃娶媳婦還從來沒有掏過這么多的彩禮的,自己的四個姐姐出嫁時,四個姐夫就沒給父母拿來過多少彩禮,四個姐姐照樣出嫁了。所以,在李煥的觀念里,自己娶媳婦是不必給丈人彩禮錢的。丈人竟然要五萬,簡直是讓人笑掉大牙的事情。
舒娟后來和李煥又多次說起給他家給彩禮錢的事情,李煥最終答應,但不是在婚前給,而是結婚后和舒娟回門時給。舒娟想了想覺得可以,于是兩人確定了婚期,就是在舒娟懷孕近四個月后的5月18日,這個日子是兩人翻黃歷查出的黃道吉日,陰歷的時間是4月26日。李煥給他家人說了結婚時間,他父母在陰陽先生跟前咨詢了一番,也得到是個黃道吉日的回答。舒娟給她父母也說了,他們也認為日子可以。
結婚前幾天,李煥決定在舒娟居住的雙人宿舍里迎娶舒娟,說是迎新車輛從西邊來到東邊,一路直行,省去了堵車等很多麻煩。舒娟沒有和先到的母親及大弟商量,竟然答應了。和舒娟住在一起的是肖雅,她知道后建議舒娟給李煥說讓他必須在賓館里包一間房,然后從那里把她娶到他們將要生活的某小區的婚房里。舒娟說,我們已經商量好了,給他說了他可能不會同意的。肖雅說,現在家不在跟前的女孩出嫁都在賓館里包房,你在這破屋里出嫁算怎么回事?不管他同意還是不同意,你必須給他說。說是你的事,同意不同意是他的事。舒娟于是給李煥說了,李煥果然不同意,他說,在哪兒出嫁,都是個形式,沒必要講這一點。舒娟聽了沒再堅持。但舒娟母親和弟弟知道后,堅決要求李煥變換出嫁地方。李煥還是不答應,他說要換地方你們自己換去。他這樣說主要是出于省錢的考慮,如果在賓館包房,一個晚上和第二天上午的費用就得五六百元,這錢是屬于自己可花可不花的錢,如果一定要花,就讓舒娟那邊花去。這樣,舒娟于是和母親及弟弟就去尋找賓館,最終在市郊找了一家賓館,雖然條件不太好但卻花了舒娟五六百元后才包了一間房。
出嫁的地方舒娟這邊找下了,婚禮在什么賓館舉行,這事應該由李煥考慮并聯系,但李煥對這個事情跑得慢慢騰騰的,舒娟問起結果,他總說看過的都不合適。最后,李煥說就在你們包了房的那家賓館里舉行婚禮算了。舒娟同意了。
婚禮舉行先一天,舒娟家里又來了六七個人,他們是在舒娟的二弟的率領下來的。但舒娟的父親沒來。舒娟知道父親對她未婚先孕生著氣,就在包了房的那家賓館里不停地給父親打電話道歉,電話費都花了上百元,但父親還是說不來了,他說,你媽和你兩個弟弟已經來了,他們就代表我了。舒娟只好作罷。李煥家較近,結婚當天,來了不少李煥村里的人、及李煥的父母兄弟,姐姐姐夫,也來了很多李煥的七大姑八大姨,總之,能來的都來了,他們拖兒帶女,隊伍龐大,在進舉行婚禮的酒店時,隊伍浩浩蕩蕩的。
婚禮舉行的時候,站在臺上的舒娟和李煥成了下邊來賓議論的對象,主要是舒娟穿著的旗袍把她的肚子顯得很突出,司儀又不知好歹地調侃著李煥:你今天娶的不是新娘子一個人,她還給你懷著一個或者兩個呢!下面的笑聲哄然一片,觀念開放的對舒娟懷沒懷娃無所謂,但更多的人還是恥笑著舒娟對自己的不自重。舒娟聽了司儀的話,聽了下邊來賓的議論,第一次覺得自己真的把人丟大了,恨不得尋條地縫鉆進去。她在心里抱怨著、責罵著司儀出言的不當。她的表情呆滯,兩耳似乎瞬間失聰。下面的母親及其他娘家人更是尷尬至極。母親甚至不停地用袖子抹著眼淚。
婚禮結束后,舒娟的兩個弟弟氣憤地攔住司儀,要求他給舒娟道歉,要求扣除他的服務費。而李煥在一旁卻一言不發,似乎受到戲弄的舒娟不是他的新婚妻子。舒娟娘家來的人中有舒娟的舅舅,他也氣憤不過,他自進入這個婚禮現場,就已經看出外甥女在李煥眼中的地位,也看到李煥的糊涂和無能。當舒娟兩個弟弟正和司儀爭吵的時候,他對舒娟說,論你在咱那邊人里的的學識,你是最高的,但你找的這個女婿卻是素質最低的,一切都由他造成,他卻一言不發。我看在以后的日子里,你會受他更多的氣的。
舒娟兩個弟弟和司儀的爭吵以司儀給舒娟道歉,給李煥退了500元服務費而結束。李煥拿到錢,竊笑了一陣。
晚上,舒娟的情緒依然很低落,新婚的喜悅她一點也感覺不到。李煥已經在呼嚕聲中進入夢鄉。舒娟想起舅舅的話,想起李煥幾個月來的作為,心里不由得對自己和李煥能否過完一輩子而打下了一連串問號。
舒娟母親和其他娘家人第二天要回去的時候,舒娟要求李煥給母親給一部分彩禮錢,李煥便給丈母娘給了五千元。舒娟知道李煥家有幾十畝蘋果園,每年靠蘋果能收入一二十萬,她覺得李煥給母親的錢太少,便讓他再給些,李煥只好又給了五千。
半年后,舒娟生下了一個兒子,李煥的母親經管著舒娟出了月子就回去了,舒娟的產假還長著,于是在李煥的陪伴下,和兒子回到娘家。
回到娘家的舒娟可以和父母兄弟及兒子住好幾個月,但李煥不行,他得回去工作。第二天李煥就要回去了,臨走時,李煥給舒娟的父親給了一萬元。舒娟父親不知道怎么搞的,又把這一萬元當著李煥的面給了舒娟,舒娟不要,父親堅決讓她拿著,她便最終拿上了。李煥走時,好像是有意提醒舒娟似地說,那一萬元你可要拿好。舒娟接嘴說,不放心了你拿上。李煥便又拿回了錢。舒娟事后對自己把錢給李煥很后悔,一直責怪自己當時為什么那么糊涂?李煥又拿回了錢等于他實質上給父親一分錢都沒給,但父親把錢為什么又要給自己?她后來就此問父親,父親說,你那女婿我看就是個嗇皮,我給你錢是想讓你別在他跟前受委屈。舒娟聽了知道父親還是深深地愛著自己,就更加責怪自己把錢又給了李煥。當然她也不敢給父親說自己已經把錢給李煥的事情。
舒娟休完產假后,把兒子留在娘家,就回單位上班了。舒娟結婚后,單位在她住過的宿舍安排了新來的一個女教師,肖雅還在宿舍里住著。舒娟上完課后去和肖雅聊天。肖雅給她說了一個讓她震驚不已的事情:她的一個和李煥在一個單位工作的親戚說,李煥可能有了外遇。肖雅說,我早就感到李煥這個人的人品有問題,不管我親戚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你都得防著李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