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初中化學教師,在我們學校,體育老師兼職體育室工作,音樂老師兼職少年宮工作,物理老師兼職物理實驗室和儀器室……
我們化學老師那就理所當然的兼職著化學實驗室和儀器室。
前幾年,學校的實驗室、儀器室藥品配備不到位,雖然名義上管理著實驗室、儀器室,但是上面檢查不多,事情不多,工作量也并沒有增加多少。
3年前,我們縣參加均衡創建驗收,上級給我們學校配備大量的儀器和藥品,我們學校建立了2個實驗室和儀器室,都是按省級要求配置。
我和另一個老師,一起管理著實驗室和儀器室,雖然工作量增加了很多,我們也經常利用休息時間,去完成儀器室的工作,但是為了學校的工作,我們也并沒有怨言。
到了今年,學校為了更好的做好學校工作,添置了簽到機,每天簽到、銷到,一共要打卡4次,缺一次,罰款5元。
本來簽到這個制度,每個單位都有,我們也堅決遵守。
但是對于銷到時間卻讓我們這些理化生老師格外為難。
上午規定11點10分可以銷到,但這個時間剛好也是上午最后一節課上課時間。
我們這些所謂的副課老師,每天最早的課就是上午第四節,主科老師都可以銷到回家了,我們要先去上課。
上完第四節就放學了,放學后,我們很多人都要慌里慌張的接孩子、買菜,所以經常會忘記銷到。
學校規定每少銷一次到罰款5元,雖然錢不是很多,但畢竟不是獎勵,而是罰。
如果是早退,或者是忘記銷到,被罰款也并不冤枉,但是,在我們上完了第四節,還要被罰款,真的是十分委屈。
尤其是每周三,我下午是第二、三、四節課,連上3節課,在學校吃飯,吃完飯繼續上晚自習,從下午2點到校,但晚上8點半離校,一直在學校,反而會被罰款,真的是非常窩火。
去向相關領導說明情況,領導回復:學校就是這制度,誰讓你忘記銷到,那就買個教訓吧。
面對如此冰冷的制度,如此冰冷的制度執行者。
真的是很無語,很抓狂。
想想平時忘記銷到被罰款,2點10分上課,我因為不知道簽到結束時間是2點,周一到周三,分別2:03、2:04、2:07到校,被罰款,真的是覺得前路漫漫,心灰意冷。
既然學校管理我們如此冰冷,沒有一點人情味。
那我們在完成我們的教學任務之后,為什么要接受學校附加給我們的實驗室、儀器室的管理工作呢?
況且,化學儀器室和實驗室的管理工作,上面規定是專職、專人管理,并不是讓任課老師兼職。
所以,今天我和另一個化學老師堅決拒絕了學校附加給我們的實驗室、儀器室任務。
一向任勞任怨,對工作從沒有說過“不”的我倆,今天如此堅決的態度,讓校領導非常意外、也非常生氣。
一個說:“你倆要是不接,那就把化學實驗停了,把儀器室封了。”
一個說:“你們兩個要是這樣,那這件事情就沒法說了,不再說了。”
當時我們兩個都蒙了,沒想到我們的領導會說出這樣的話。
想必也是氣極了,不然怎么會如此不顧形象、口不擇言,簡直比我們還會耍脾氣,耍小性。
……
上午被領導談完話,改了作業就放學了,下午我倆各自上了3節課,晚上各自上了2節晚自習。
一天就這樣結束了,但是這件事情不會結束。
本來我們兩個只是想用額外的工作量換來考勤的些許寬松。
但明顯是事與愿違。
不知道明天或者是后天,這件事情等待我們的什么樣的解決過程?什么樣的解決結果?
面對如此的領導,我們是該堅持還是該妥協?
路過此文的各位親,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會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