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寫作之像作家一樣思考

路遙在《早晨從中午開始》中說:

我不喜歡利用生活中的一些偶然的事件而制造故作驚人的作品;我喜歡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發(fā)現(xiàn)實際上是真正驚人的東西。有些巨大的東西往往在日常細碎之中。(正如平凡中見偉大)
你在生活中發(fā)現(xiàn)的新現(xiàn)象、新因素、新品質,這是生活本身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造所帶來的,并不是你自己創(chuàng)造的,因而這種新的發(fā)現(xiàn)才能夠引起最廣大讀者的共鳴。你在藝術上的新發(fā)現(xiàn)和新創(chuàng)造也正是這種生活的一種自然的要求,而不是一種主觀主義的別出心裁。

文學作品光靠曲折甚至離奇的故事,可能有某種吸引力,但很難打動人心。
真正的藝術作品的魅力,正在于作家用生活的真情實感去打動讀者的心。因此,生活首先要打動作家的心,作家才有可能用自己所描寫的生活去打動讀者的心。
我常常選擇我自己體驗最深的生活題材來表現(xiàn),比如《在困難的日子里》、《人生》等作品。如果我沒有困難時期在學校的那段生活體驗,我就不可能進行《在困難的日子里》的創(chuàng)作。如果我沒有從農村到城市這樣的生活經(jīng)歷和這個經(jīng)歷過程中的各種體驗,我也就不可能寫出《人生》。實際上,作為故事來說,我聽過無數(shù)比這兩個作品更為有趣的故事,但這些故事中的生活我沒有深切的體驗,因此這些故事再絕妙我也不可能寫好。

當然,不是自己所有的生活體驗都可以作為寫作題材的。應該把自己的生活體驗,放在時代的、社會的大背景和大環(huán)境中加以思考和檢驗,看其是否具有時代意義和社會意義。(我想這一點是現(xiàn)在的我很難做到的,總感覺自己思考問題不夠深刻......)
不能將自己的思想情緒誤認為時代的思想情緒。一定要從自己的生活體驗中尋找到廣闊而深刻的社會生活的內涵。
總之,還是那句老話:寫自己熟悉的生活。但僅此還不夠,應該把自己熟悉的生活上升到時代和社會的高度去認識。(我想這一點,尤為重要!)

他說:我的每一篇作品的產生都極其艱難。在很多情況下,作品不是靠才能而是靠苦熬來完成的。在動筆之前是漫長的構思過程。我的體驗是,作品中最重要的東西首先要變成自己血肉般的一部分。


某種成就不一定是天才的產物,也不要把創(chuàng)作當作一種靈感,如果認為干干玩玩,有靈感時再寫,想輕松地完成一部好作品是不現(xiàn)實的。

不要把功利思想帶到創(chuàng)作中去。有些人的確靠運氣走了運,但很少。創(chuàng)作出好作品成名得利是自然的,要爭取獲得這種驕傲與尊嚴。但在寫作過程中不能帶進去,如果寫作時想著如何成名得利,是很難成功的。歌德有句名言:“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奮斗的過程,而不是結果。”人從這種奮斗過程中才能體驗到充實感,獲得生活施予的東西。結果則是自然的。
還有一點,作家不要附庸,要有自己完整的思考,這種思考要建立在真實的基礎上。(確實,我們看到的每一部文學作品或每一篇文章,都是思考的產物。我想,好的作品應該都不會脫離生活,都是以真實的生活為基礎,從而發(fā)揮自己的想象和創(chuàng)造的。)

真實是一切藝術的基礎。

(日更的第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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