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羅志祥發了一篇6000字的男孩&女孩小作文,讓我們能夠吃點瓜填填肚子,拒絕被520狗糧撐死,在此表示感謝。
不過,羅志祥的文筆,委實有點不行,基本上還停留在00年前后QQ空間疼痛青春文學水準。
這個文筆看著呢,真是讓人摳掉手指甲的尷尬。
相比之下,周揚青此前的多人運動揭發文,雖然沒有當初李雨桐錘得狠,沒有亮出什么實質性證據,但是敘事清楚,細節生動,文筆流暢,感情真摯,足以贏得廣泛輿論支持。
周揚青說自己總是幫羅志祥改微博文案,看來確有其事……
所以說,文筆好還是很重要的,講事情有禮有節,更有機會贏得人心。
那么,翻譯需要文筆嗎?
之前知識星球群聊里有同學問,做翻譯,需要語言表達能力(文筆)很好嗎?
幾位同學的意見已經抓到了要害,特別好。
不過,我今天還想展開來說說。
其實,文案和翻譯都是文字工作,有相通之處。
小馬宋在《讓文案絕望的文案》說:
可是總是有人問我:
我想做文案,但是文筆不太行,怎么辦?
我說文案又不是寫小說,文筆何用(基本的標點、用詞能力還是需要的)?
文案要的是說話,有話好好說,你已經贏了一半了!
因為畢竟有一半以上的廣告不說人話。
說人話,大白話,詳細地了解產品,這就是寫文案的秘訣。
這些話,放到翻譯領域也適用。
能好好說話的譯員,也足以勝過大部分競爭對手,因為很多翻譯都不說人話。?
比如說:
Thanks for sharing your feedback with us。
不翻譯成“感謝您的反饋”,偏要啰里啰嗦地翻譯成“感謝您提供寶貴的反饋給我們”。
Fei在上面所說的,其實是在說好譯文的標準,契合思果的“信、達、貼”翻譯標準。?
用現代的話來說:“信”是指譯者對原作者負責,把他的原意用中文表出,不要表錯;“達”指的是譯者替讀者服務,作者的原意雖然已經表達出來了,也要讀者能看得懂,才算盡職;“貼”是指譯文也確實,讀者也懂,但是,原文的文體、氣勢、說話人的身份等各方面是否做到恰如其分的地步了?
我之前在譯文水平提升第一期里講到,譯員懂原文,讀者懂譯文,其實也是跟思果的三原則也脫不了聯系。翻譯水平提升第一步,你邁開來了嗎?
譯員懂原文,就是信。要讓讀者懂譯文,那么必須做到達。其實還不止要懂,還要讓讀者覺得這譯文熨帖,符合文本目的。?
比如說,商務信函就要端莊嚴肅。
?我在通用類商務邀請函解析筆記中給出的參考譯文。
要是換成東北版:嗨,兄弟,整利索點,能來就給咱遞個話。
或者日漫二次元版:命運的經緯藉由雪白的信箋交錯。要是能與X君相逢在會議上,真是三生有幸吶。
大家仔細看看,?以上的話是不是也差不多傳達了原文的意思,也還通順,但收到信的(企業高管老總等等)一定會覺得大會舉辦方瘋了,因為畫風太不對勁了。
不顧文體,強行賣弄文筆,就等于是在一片披麻戴孝的葬禮靈堂上強穿洛麗塔裝,一定會被罵得滿頭包。
那怎么樣才能做到貼呢,其實樂水已經提到了,多搜索平行文本,熟悉語言風格,加以模仿就好。?
不止一位同學曾說過我文筆好。
說實在,我其實不認為自己的文筆有多好。我在嘗試描摹景物和人事的時候,經常感覺力不從心,言辭匱乏,難以表述心中的所感所想。
我翻譯高端腕表、昂貴的化妝品以及讓人大開眼界的時裝秀等等,其實都是模仿而來的。我會在翻譯前后閱讀相關資料,模仿品牌官網的語言風格,其實沒什么個人創造性,絕大部分是翻來覆去的車轱轆話。
從外語譯入中文母語,這些內容總是給中國人看的。平常中國人看什么,我們保證譯文盡可能接近,甚至讓人覺得這就是中國人寫的,不是翻譯的(就是甩掉翻譯腔),就大功告成了。
當然,這也要分具體情境,不能一概而論。比如說,如今在庫克帶領下基本定位為輕奢品的蘋果,會寫出很多不中不洋、稀奇古怪的文案。
從拍照切到拍視頻,快過寶寶的小快腿
讓媽媽開心的禮物,開了又開。
也會寫出很皮很機靈的文案:
一見傾心,現有六次機會。
從上手到分手,你一直都會念它的好。
(這點值得羅志祥學學)
以及iPhone SE顏色款式文案,“有黑的,有白的,還有這個要火的”。
但那已經是創譯和文案的疆域了,文字要展現品牌調性,就另當別論了。
而對于初入門的譯員而言,第一步該做的是忠實和通順,文筆是之后要考慮的事。
還沒學會走路呢,就別想跑了。
再者,坦白說,我并不覺得翻譯跟文筆有多大關系,就像小馬宋說的那樣,文案跟文筆也沒多大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