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僅有意境(即情趣與意象的融合)是不夠的,不能成為詩,詩必須將蘊蓄于心中的意境傳達文字,使一般人可以聽到、看到、懂得。這個傳達的過程引起了“表現”,“實質與形式”,“情感思想與語言文字的關系”一些難題。這章節的內容我在朱先生的《談寫作》中讀過相關的篇章,這次算是回顧。
一、情感和文字的關系是怎樣的?
對于表現,有不同的定義,我們暫且拋開,先要明白情感思想和語言的關系。
當我們有感于物時,我們被刺激到,進而有反應。于是引起三部分的反應:思想,感情,語言
產生意識流動便是“思想”,引起身體各器官的生理變化,就有了”感情“;通過喉舌齒發間器官,于是有了“語言”。
二、思想和語言的關系
思想是無聲的語言,語言是有聲的思想。
思想和語言原來是平行一致的,所以在文化進展中,思想愈發達,語言也愈豐富,未開化的民族以及未受教育的民眾思粗疏幼稚,語言也極簡單。
各民族因思想習慣的差異在語言習慣也有差異。中國思想和語言偏于綜合,西方思想與語言都偏于分析。
總之,思想情感與語言是一個完整聯貫的心理反應中的三方面。心里想,口里說,心里感動;都是平行一對致的。
正確對待情感思想和語言的關系,即全部和部分關系。即情感思想與語言雖平行一致,而范圍大小卻不能完全疊合。
為什么是全部和部分的關系?
情感思想中有一部分是無法用語言說出的,比如感官所接觸的形色聲嗅觸等感覺,這些可以成為種種意象,成為思想的一部分,卻不一定有語言可以描述出。
這些語言所不達而意識可達的意象思致和情調永遠無法全盤說出來。詩的功能就在部分暗示全體,以片段情境喚起整個情境的意象和情趣。詩的好壞也就看它能否實現這個特殊功能。以最經濟的語言喚起極豐富的意象和情趣就是“含蓄”、“意在言外”和“情溢乎詞”
朱先生對于解決問題的思路值得借鑒:對于任何問題作精密思考,第一要先正名定義,作淺近而卻基本的分析工作。文藝方面許多無謂的爭執和誤解都起于名不正,義不定,條理沒有分析清楚,以至于各方爭辯所指的要點不能接頭,思想就因而不能縝密中肯。
朱先生這種解決問題的思路不單適用于文學,其它方面亦適用。很多事情我們談討一個問題卻連定義都沒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