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歇爾·盧森堡博士說過:“人做或者不做任何事情,都是在試圖滿足需要。”
這樣理解,我們沒有對與錯的區分。如果能覺察“需要”的存在,我們想很多管作業就秒變后媽的事件就不會屢屢發生。
下午5點多,我和女兒在她的房間里面,她做作業,我電腦處理我自己的事情。以前她要我守著、看著她寫,經過多次確認,她被關注的需求被看到得到了滿足。
同時,我也告訴她,YY老師也是陪在她兒子旁白寫作業,但是她會自己看書或者處理自己的工作。女兒似乎也理解到媽媽需要工作,需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女兒今天有一項作業是背課文,她讓我聽她背誦。坦白說,她背得并不熟練,我想她把書拿過去,再好好多讀幾遍熟悉了,再背給我聽。
女兒生氣了,非常氣憤地說:“你就想懲罰我嘛,你就想浪費我的時間嘛?!闭f完把書扔了。
這要是在以前,我肯定也會非常不高興,因為女兒扔書的行為,讓我“被尊重”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的。但是,今天我卻留意到女兒說的話,我問她:“當有人讓你再多讀幾遍或者多寫幾遍的時候,你認為是懲罰,對嗎?你認為這樣是否定了你,對嗎?”
“我不想聽你說這些沒用的東西,浪費我的時間,快給我簽字。”(我想大部分的家長這時應該已經要氣炸了,以前的我肯定也是,因為孩子不對去觸碰我那顆渴望“被尊重”的心。)
我們大部分時候,會用情緒去表達自己的態度,然而卻發現事與愿違。
“我不能給你簽字,因為這個背誦的熟練程度還沒有達成我認可我可以簽字寫上已背熟的字樣。”我溫和而堅定的說。(我想表達我自己的立場和原則)
“那我再給你背一遍?!迸畠簹夂艉舻卣f。
她又背了一遍,但是是帶著情緒去背的,同時,還非常著急,一會踢凳子,一會拍桌子表達著她的不耐煩。
“我建議你現在把書拿著,多讀幾遍,你這樣帶著情緒來背是很浪費時間的。”我開始有點壓抑不住心里的煩躁,因為我最煩的就是我好好跟你說,你卻不聽,也浪費我的時間。
“你就是想浪費我的時間,我還有其他作業還沒做呢,你要讓我拖到什么時候......”女兒完全聽不到任何我說的話。
突然,我覺察到她的需要是“效率”,而我的需要是“尊重”和“輕松”。我一直捍衛自己的需要,我們就會一直沖突。于是,我的情緒放下了,說:“你再背一遍吧,我聽你背。”
我情緒的轉變,女兒也立即跟著變了。后來她背誦時,明顯變得心靜了很多,很快就背完了。我認真地給她簽了字,緊接著她繼續完成剩下的作業。
回頭我再想,如果那時候我忙于去表達自己的需求,其實,我們只是換了一種“非暴力”的方式再制造沖突。這也讓我想到最近做的一些朋友的個體案例,發現大多數都在用學到的新的教育孩子的辦法來“管教”孩子。所以仍然無法創造到高品質的親子關系,以及想給予孩子的那份愛與支持。
想要之前先給予,或許在這個當下也是很好的詮釋。